青浦区体育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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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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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审计局
2015.1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青浦区审计局对青浦区体育局(以下简称区体育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体育局为区一级预算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由区体育局本部和4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批复区体育局2014年财政预算支出为4373.1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预算3965.36万元。另外,动用部门历年财政性资金结余预算401.3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852.49万元。区体育局2014年实际收到财政拨款4929.9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体育局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14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2014年区体育局及下属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动用历年结余401.30万元未落实具体项目。
(二) 区体育局所属青浦区体育中心(以下简称体育中心)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2014年9-12月停车收入13.24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三)体育中心1200平方米和区体育局所属青浦区体育训练中心(以下简称训练中心)250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未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四) 区体育局所属青浦区少年业余体育学校(以下简称少体校)公务用车管理不够到位,未按规定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和履行一车一档等登记手续。
(五) 2014年少体校高水平后备人才配套费、市运会等4个项目的专项资金102.32万元,未按指定项目明细分类核算,实际支出与预算难以一一对应。
(六) 2014年少体校报销租用车辆支出16.29万元,未见明细结算清单,报销时把关不到位,审批不够严格。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要求区体育局在编制预算时应落实具体项目,同时督促下属单位按规定细化预算,确保预算支出合理性、合规性;对体育中心停车收入未及时收缴国库的问题,要求区体育局督促体育中心及时上缴停车费;对训练中心和体育中心房屋出租未经审批的问题,要求区体育局加强对体育中心、训练中心出租资产的指导、管理、监督;对少体校公务用车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要求区体育局督促少体校建立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对少体校专项资金未按项目分类核算的问题,要求区体育局督促少体校按预算确认的项目分类核算;对少体校支出审批不够到位的问题,要求区体育局督促少体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体育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问题,区体育局承诺今后在编制预算落实具体项目,同时督促下属单位按规定细化预算;对体育中心停车收入未及时收缴国库的问题,体育中心已将停车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对训练中心和体育中心房屋出租未经审批的问题,区体育局已向区财政局申报审批;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少体校已建立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并承诺严格按规定制度执行;对少体校专项资金未按项目分类核算的问题,少体校已按项目分类核算;对少体校支出审批不够到位的问题,少体校承诺今后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批,确保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入账凭证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