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新城一站大型居住社区新建崧文路小学(暂定名)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无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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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审计局
2019.01.30
崧文路小学(暂定名)项目(以下简称崧文路小学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为满足社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2011年8月,区发改委批准崧文路小学项目项目建议书,2012年3月,区发改委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2年9月,区发改委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投资,2012年10月,原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批准该项目初步设计,2012年10月,区发改委批准该项目投资计划。总投资84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700万元,设备费349万元,设备安装费852万元,其他1540万元;资金来源:大社区专项资金5532万元,区财政教育专项资金1994万元,其余915万元由淀山湖新城公司协调解决。主要内容是:后勤综合楼一幢4567平方米,体育馆一幢2203平方米,教学楼两幢8781平方米,门卫自行车库垃圾房174平方米,变电站226平方米。
该项目于2012年12月开工建设,2014年9月竣工。
根据淀山湖新城公司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项目完成投资7039.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6309.99万元,设备投资14万元,待摊投资715.43万元。该项目到位资金6022.61万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7010.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6303.95万元,设备投资14.00万元,待摊投资692.44万元。审计核减投资净额29.0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遵守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金额内,资金使用基本规范;该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实施进度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绿化工程未经邀请招标直接委托代建单位实施,涉及金额57.80万元。该项目中绿化工程概算57.83万元,淀山湖新城公司与代建单位直接签订绿化施工合同,合同金额57.8万元。
(二)工程成本核算不实,多计工程款6.05万元。该项目多计交通设施配套工程费4256元;多计天然气管线工程费56236元。
(三)多计待摊投资22.99万元。其中:多计代建管理费123600元;多计竣工档案编制费51300元;多计土地测量、房地产证办理费55000元。
(四)项目概算编制偏高,涉及金额1430.69万元。该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8441.08万元,审定金额7010.39万元,较概算减少1430.69万元。主要是:建安工程及设备费用概算金额按照平方米指标进行编制,指标明显过高,且细化程度不够;待摊费用估算偏高;预备费实际并未发生。
(五)部分合同签订前财务监理未提出审核意见。该项目除财务监理合同外,共签订合同48份,财务监理单位未对其中27份合同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涉及合同金额546.03万元。
(六)未按计划竣工。该项目计划于2012年12月31日开工,2014年1月5日竣工,合同工期370日历天。但根据开竣工报告,该项目于2012年12月31日开工,2014年9月30日竣工,施工工期638日历天,比合同工期增加268日历天,竣工比合同延期268日历天。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绿化工程未经邀请招标直接委托代建单位实施问题,要求淀山湖新城公司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工程成本核算不实问题,要求淀山湖新城公司按实结算工程价款。对多计待摊费用问题,要求淀山湖新城公司调减项目成本。对项目概算编制偏高问题,要求淀山湖新城公司督促设计单位做好初步设计的概算编制工作,提高概算的准确性。对部分合同签订前财务监理未提出审核意见问题,要求淀山湖新城公司督促财务监理做好合同的审核工作,保证合同签订的有效性。对项目未按计划竣工问题,要求淀山湖新城公司在项目中应注重项目前期设计工作,加强对项目进度时效的监督管理,细化前期准备工作,
保证项目按计划竣工
[P1] 。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淀山湖新城公司已落实整改。对绿化工程未经邀请招标直接委托代建单位实施问题,淀山湖新城公司已建章立制,在今后建设项目管理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工程成本核算不实问题,淀山湖新城公司已按实结算工程价款。对多计待摊费用问题,淀山湖新城公司已调减项目成本。对项目概算编制偏高问题,淀山湖新城公司已督促设计单位做好初步设计的概算编制工作,提高今后概算的准确性。对部分合同签订前财务监理未提出审核意见问题,淀山湖新城公司已督促财务监理做好合同的审核工作,保证合同签订的有效性。对项目未按计划竣工问题,淀山湖新城公司已加强项目前期设计工作的监督管理,细化前期准备工作,
保证项目按计划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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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青浦区审计局对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淀山湖新城公司)负责建设的青浦新城一站大型居住社区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