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2013年度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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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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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审计局
2019.01.30
为美化市容市貌,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2013年12月,区发改委批准2013年青浦旧房改造项目投资计划。总投资4132万元,资金来源为:2479万元由区财政在2013年政府性投资正式项目调整计划汇总表第2-2项中列支,其余1653万元在下一年度安排。项目实施范围包括徐泾镇、赵巷镇、重固镇、白鹤镇、练塘镇、金泽镇、盈浦街道、香花桥街道等13个小区,改造建筑面积约85852平方米。该项目分五个工程实施:2013年徐泾镇东风公寓平改坡工程、2013年练塘镇富民小区平改坡工程、2013年金泽镇平改坡工程、2013年盈浦街道、赵巷镇、白鹤镇、重固镇平改坡工程、2013年香花桥街道平改坡工程。
该项目于2013年10月开工建设,2013年12月竣工。
根据青浦区房管局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6年4月27日,该项目完成投资3495.6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131.01万元,待摊投资364.63万元。该项目到位资金2922.60万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3481.5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127.70万元,待摊投资353.84万元。审计核减投资净额14.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基本真实的反映了项目的投资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成本核算不实,多计工程款3.31万元。该工程建安工程决算中存在屋面防水卷材、压顶钢筋等材料单价未按约定计取的问题。造成多计工程成本33082元。
(二)多计待摊投资10.79万元。其中:多计工程监理费2134元;多计代建费105800元。
(三)部分单项工程超概算未经审批,涉及金额184.42万元。该工程总投资均未超概算,但有练塘镇、金泽镇、香花桥街道3个平改坡工程建安投资超概算。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雨篷、车库、道路改建等工作内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青浦区房管局未能履行调整计划投资手续,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四)徐泾镇平改坡工程概算编制不准确,涉及金额433.6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投资较概算减少345.15万元,主要是内墙修粉等概算单价偏高;工程待摊投资较概算减少88.46万元,主要因为概算中部分待摊投资(如前期费、检测费)以概算建安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计。
(五)施工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涉及金额159.20万元。该项目徐泾镇、练塘镇、金泽镇、香花桥街道、盈浦街道等5个平改坡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竣工后工程款支付比例为审定价的80%。截至审计日,上述5个工程均已按审价报告金额的85%支付工程款2661.36万元,拨付工程款比例与合同约定不符,超比例支付159.20万元。
(六)合同主体与立项主体不符。该工程投资批复中项目单位为青浦区房管局。但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合同的签订主体为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经营资产管理所,修缮工程材料监督抽检合同和财务监理合同的签订主体为上海市青浦区住宅修缮工程管理事务中心,上述合同签订主体与立项主体不符。
(七)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该工程于2013年12月竣工,2014年4月施工单位报出工程结算,2015年11月完成竣工结算审价,2016年4月青浦区房管局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长达2年多,与相关规定不符。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工程成本核算不实问题,要求青浦区房管局应按实调整工程结算。对多计待摊投资问题,要求青浦区房管局应调减项目成本。对部分单项工程超概算未经审批问题,要求青浦区房管局应严格按照概算控制项目成本,对于单项超概应按规定程序补办调概手续。对徐泾镇平改坡工程概算编制不准确问题,要求青浦区房管局应严格督促设计单位做好初步设计的概算编制工作,提高概算的准确性。对施工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问题,要求青浦区房管局应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工程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性。对合同主体与立项主体不符问题,要求青浦区房管局在以后项目中应按投资批复中的立项主体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问题,要求青浦区房管局在项目竣工后,抓紧项目结算并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青浦区房管局已落实整改。对工程成本核算不实问题,青浦区房管局已按实调整工程结算。对多计待摊投资问题,青浦区房管局已调减项目成本。对部分单项工程超概算未经审批问题,青浦区房管局已严格按照概算控制项目成本。对于单项超概已按规定程序补办调概手续。对徐泾镇平改坡工程概算编制不准确问题,青浦区房管局已督促设计单位做好初步设计的概算编制工作,提高今后概算的准确性。对施工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问题,青浦区房管局已按审计结果支付工程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性。对合同主体与立项主体不符问题,合同主体均为青浦区房管局下属单位,青浦区房管局将在以后项目中严格按投资批复中的立项主体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问题,青浦区房管局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7年2月至2017年11月,青浦区审计局对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青浦区房管局)负责建设的2013年度青浦区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以下简称2013年青浦旧房改造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