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1304000-2013-027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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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0
QC1304000-2013-027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
2013-12-20 |
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区审计局对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发改委为一级预算主管部门,2012年度部门预算由区发改委本级和4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2012年7月撤销了下属墙办和散办2家事业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区发改委能按规定组织预算编报工作,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建立健全了有关内部管理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公共交通和小城镇改革工作经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和金融工作经费”等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资金效益未充分体现,涉及金额1046.73万元。 2.区发改委下属墙办未经批准将部分办公用房出租且未及时收取租金,涉及金额75万元。 3.2012年,区发改委24笔会议费发票记载不完整,内容较为笼统,未反映相关明细内容,涉及金额64.1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 要求区发改委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未经批准将办公用房出租且未及时收取租金问题,要求区发改委纠正上述行为,并及时收取相应租金;对会议费发票记载不完整问题,要求区发改委严格按规定执行,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发改委及下属单位高度重视,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认真纠正和整改。对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已积极组织实施,执行支出951.58万元;对未经批准将办公用房出租且未及时收取租金问题,在墙办清算中已将办公房移交给区机管局,并由其收缴租金;对会议费发票记载不完整问题,明确相关科室严格对原始凭证的审核, 确保入账凭证的规范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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