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1304000-2013-031青浦区交通运输管理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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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0
QC1304000-2013-031青浦区交通运输管理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 |
2013-12-20 |
青浦区交通运输管理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区审计局对青浦区交通运输管理局(以下简称区交运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交运局为区一级预算主管部门,2012年度部门预算由区交运局本级预算及3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区交运局能及时编制预、决算,年末预算调整按规定程序审批,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区交运局由代编预算形成的公交政府补贴计4461.24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2.2012年区交运局预算安排的整治非法客运等4项专项经费计178.9万元,当年执行约束力不够,资金效益未能发挥。 3.2012年区航务所将应作为收入的海事支持资金35万元转入该所工会,未作收入,主要用于职工体检等福利支出;区运管署将2007年以前应上缴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的管理费37.02万元,长期宕往来,未及时清理。 4.2012年区交运局及下属单位收到区财政拨入的12项专项资金,未按规定进行分类核算,涉及金额458.05万元;2012年区交运局、区运管署拨入区交通运输协会公交诚信体系建设等2项专项经费,计18.4万元,与协会的日常经费混用,无法反映资金的真实支出情况。 5.2012年1月,区交运局分别向其下属的5家单位以会务费名义收取资金4.8万元,用于发放上述单位班子成员家属慰问费。 6.2012年区交运局及下属单位会议费发票记载不完整,涉及金额6.68万元。 7.截止审计日,执法大队暂扣的29辆“克隆出租车”、“黑车”等非法客运车辆因未建立台账,以致账实无法核对。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区交运局将各项收入纳入当年预算统一管理;对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够的问题,要求区交运局严格执行预算法及相关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部分收入转工会,管理费长期宕往来的问题,要求区交运局应督促其下属单位按规定入账,不得将收入转入工会,对管理费留存情况查明原因,限期清理;对专项资金未按项目分类核算的问题,要求区交运局对专项资金按照项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正确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结余情况,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以会务费的名义收取资金用于发放家属慰问费的问题,要求区交运局停止该行为;对会议费发票记载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区交运局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确保入账凭证的规范、合法;对扣留财物未建立台账的问题,要求执法大队建立健全非法客运暂扣财物的管理制度,建立台账,定期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