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属公司、委、办、局:

现将《青浦区2012年内部审计工作分类指导意见》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青浦区2012年内部审计工作分类指导意见

  

    

        

附件:

青浦区审计局2012年内部审计工作分类指导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2008]7号)精神,为了更好地落实内部审计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以增值为目的”的要求,加快内部审计工作转型的步伐,使全区内审机构真正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免疫系统”的第一道防线,结合本区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不平衡的状况,将内审机构划分成ABC三类,以突出分类指导为重点,对内部审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分层指导,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对内审机构的工作要求

(一)对A类单位的工作要求:

1、全面推进内管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中央两办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下属单位领导人员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求离任必审,做到全覆盖;另外,镇、街道要根据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要求,每年有计划地安排任中审计。

2、以引导内审机构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营管理审计为抓手,从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完善和执行的有效性出发,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监督作用,确保风险控制。要求镇、街道2012年内部控制审计项目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不少于2个;委办局内部控制审计项目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不少于1个。

3、逐步探索以过程为导向的效益审计,在传统的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审计观念的基础上,以资金为主线,关注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等环节,促进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使内部审计既是现实资产的守护者、财务报表的复核者、会计核算的勾稽者,更是组织强化管理的促进者、提高效能的推动者和价值增值的促导者。要求镇、街道2012年经济效益审计项目不少于1个;委办局条件具备的也可以开展经济效益审计。

(二)对B类单位的工作要求

1、积极推进内管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中央两办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下属单位领导人员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求离任必审,做到全覆盖。

2、以深化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等项目为推手,在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基础上,内审机构抓住重点,查深查透,提高审计质量,以实现“堵漏洞,挖潜力,强管理,增效益”的目标。要求根据下属单位的多少,每年安排不少于30%的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做到三年滚动轮审一次;协助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资料收集、报送和审计回访工作。

(三)对C类单位的工作要求

1、逐步推进内管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中央两办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下属单位领导人员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求离任必审,做到全覆盖。

2、从如何开展审计项目,熟悉和掌握基本审计能力和方法着手,根据本单位管理的要求,发挥内审职能,并按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考核的要求,强化内审基础工作。着重在内审作业程序、工作底稿编制、审计文书撰写、审计档案管理等方面逐步做到规范,以促进内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有下属单位的要求每年开展财务收支审计项目不少于1个。

二、指导措施

1、进一步完善《青浦区2012年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办法》、《青浦区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与考核办法》,使考核办法更科学、合理。

2、加强联系和指导。职能科室的日常内审指导要与局建立的联系制度有机结合,整合资源,合力做好联系和指导工作,将内审指导工作和日常审计监督工作有机结合。每次联系走访根据内审机构的不同特点、类型,有的放矢,提高指导的针对性。在分类指导上要突出重点,对内审机构健全、工作开展有效的部门单位,以引导其开展内控审计、绩效审计;对没有建立内审制度和内审工作开展不正常的,要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其存在的内控问题和管理漏洞,督促其建立健全内审工作制度,发挥其内部审计的作用。对于A类单位每年上门指导不得少于2次;对于B类、C类单位指导的关键是要通过沟通和协调,促进提高单位领导和内审人员对内审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的推进力度,每年上门指导不得少于1次,另外还通过电话和网上指导,每次指导要形成记录。

3、加强内审片会的针对性。在每季度召开的内审片会上根据内审工作推进的不同程度分门别类地进行学习、辅导和交流。对A类单位注重经济效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营管理审计方面的学习交流内容;对B类单位,深化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学习交流内容;对C类单位,主要是沟通协调,鼓励其开展审计项目,帮助熟悉和掌握基本审计能力和方法,强化内审基础工作。

4、加强考核工作。每年组织两次对全区内审机构的考核评比工作,强化考核,提高工作成效。一是内审项目质量考核,考核内容分成六项:审计程序、审计方案、审计查证与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成果、审计档案。对上报或抽查的每个审计项目进行打分,对考核结果形成汇总材料,专题进行点评,时间安排在3月份;二是内审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分为七项: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审计工作开展、工作规范化和项目质量及效果、配合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资料报送、参加活动,时间安排在12月份。针对考核结果形成汇总材料,评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调动内审人员和机构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推动内审工作全面发展。

5、加强培训工作。一是通过市内审协会,每年有针对性地选择好后续教育的课程开展培训和学习,时间安排在8月份;二是通过中国内审协会,每年有针对性地选择需要的课程外出进行培训,时间安排在9月份;三是鼓励内审人员进行自学,推荐一些经济效益审计、管理审计、内控审计等方面的案例,并创造机会进行相互交流和探讨,起到以典型带动全局的作用。

6、继续推进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领导小组的建立。根据《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对未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17家委办局,督促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领导小组,配备与财务人员分离的内审人员。2012年计划推进3家委办局建立内审机构或内部审计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