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青浦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无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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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审计局
2018.01.30
2017年上海市青浦区审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青浦区审计局
2018年1月30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青浦区审计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青浦区审计局办公室,电话:59729741。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 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本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修订后的《规定》、《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市审计局和区政府领导提出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区审计工作实际,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关注舆情民意,努力把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进一步促进审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截至2017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和《若干意见》,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 ,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7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主动公开率为75%。其中,机构设置类5条,占16.7%;规划计划类19条,占63.3%;政策法规类6条,占20%。另外,本局及时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
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进一步健全审计公开制度,规范审计公开内容,逐步扩大审计结果公告的范围,与专项资金公开、预算公开等工作衔接,公开了青浦区审计局2017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2016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2016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报告,公开了6个部门 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4个专项审计调查结果、4个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本局共收到1次依申请公开,经审查,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不明确,发出补正告知书,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相关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7年度共累计接受市民咨询259次,全部为咨询电话接听。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25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府信息公开首页、审计业务、政策法规、机构职能、规划计划、其他。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为诉讼案件、举报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7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月,本局顺利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内容上还需进一步探索提高;二是工作方式方法创新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发布内容规范性上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201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从以下几点开展:一是对现有的各项制度做进一步完善,逐步做到体系健全、制度配套、措施衔接,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在现有基础上总结经验,查缺补漏,特别要注重学习借鉴先进的经验和作法。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载体建设,实现公开载体的多样化、直观化、便民化,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四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能。五是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范围和要求,结合审计工作的特点,继续加大审计公开的探索力度。对确定公开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在网上公开,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及时性,以此促进审计行为更加规范、审计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二)指标统计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青浦区审计局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4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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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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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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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4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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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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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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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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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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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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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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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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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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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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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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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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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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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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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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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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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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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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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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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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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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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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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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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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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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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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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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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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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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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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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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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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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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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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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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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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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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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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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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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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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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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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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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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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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