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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3.01.0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汇报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镇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开辟了社区受理中心信息公开查阅点和红旗村信息公开查阅点。截至2022年底,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我镇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督查指导,明确相关部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事务,形成主要职能部门承办,其它职能部门配合的组织体系。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和日常工作受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一名,并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和红旗村各设立一个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二名兼职工作人员。相关的硬件设施也在区政务公开办的大力支持下,配备到位。

二是继续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我镇坚持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严格控制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我们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按月梳理公开的信息,并填报《白鹤镇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由信息公开和保密专职人员检查初审后,交部门领导复审通过。同时,对政府网站发布的每条新闻类信息,也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进行逐条登记、逐一审核,确保上网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上网。

三是继续规范使用信息公开系统。针对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功能和特点,通过认真学习,积极探索,加强日常维护与管理,达到操作规范、发布规范的目的。我们对制作的所有政府信息明确了公开属性,公文类政府信息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范发布的要求,完成应填报的要素后发布,并定期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对系统中发布的所有公文类信息,我们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备案登记和归档整理,并报送区档案局的政府公开信息及现行文件管理系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努力健全和完善公开制度体系。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的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

二是继续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财政资金、重大项目建设、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是继续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大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公开集约化平台体系建设,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

四是继续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积极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五是继续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汇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