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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范志荣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QE7007000-2016-008

主动公开

青白府〔2016〕75号

2016.09.25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

    鉴于范志荣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正式任职:

    范志荣同志任阳明公司经理(任职时间自 2015518 起算);

    特此通知

 

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201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