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白鹤镇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QE7007000-2016-014
主动公开
青白府〔2016〕100号
无
2016.12.05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区委、区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2016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16〕41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白鹤镇节能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白鹤镇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白鹤镇工业、服务业、公共机构等方面的节能工作。白鹤镇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朱磊明
副组长:陈卫群、陈栋辉、庄祥华、陈飞飞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建军(规保办) 王 洁(党群办)
孙林欣(农服中心) 朱 慧(办公室)
吴全明(经管中心) 陆 杨(经发办)
杨林兴(投资公司)
镇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由陆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镇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遇工作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新任领导自然替补,不再发文。
特此通知
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