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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上海农交所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白鹤分中心的通知

QE7302000-2019-005

主动公开

青白府〔2019〕33号

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2019.07.28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加快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行、阳光规范的交易管理机制,根据沪府办〔201575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区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依托上海农业要素交易平台成立“上海农交所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白鹤分中心”。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