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鹤镇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QE7302000-2018-005
主动公开
青白府〔2018〕74号
无
2018.12.03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
现将《白鹤镇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8日
白鹤镇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工作,促进设施运行和维修成效显现,进一步完善灌溉设施管护机制,确保灌溉设施的完好和长效运行,逐步实现“常态化、专业化、规划化”管理养护。根据《白鹤镇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试点工作绩效考核。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试点21个行政村。
第四条: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作为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经费补贴拨付依据之一。
第二章 考核组织
第五条:由水务所、镇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白鹤镇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试点的工作综合考评工作。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考核主要包括组织保障、管理机制、管理状况、台账完备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详见附件一《白鹤镇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考核评分表》。
(一)组织保障
村级灌溉设施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的建立情况,运行养护队伍的落实情况;村级巡逻队伍的建立情况。
(二)管理机制
管理机制设置的完整情况,巡查办法建立情况,各类设施运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建立情况。
(三)管理状况
灌溉泵站运行管理状况,灌排沟渠通畅状况,机耕道路维护状况,其他配套设施完整状况。
(四)台账完备
组织体系台账的建立,各类工作制度的台账,各类协议、报告、总结的台账,巡查的记录、灌溉站的运行记录、沟渠路维护的记录等等。
第四章 考核形式
第七条:考核分两种形式,集中考核和抽查考核。集中考核每年三次,费背时春耕备耕、三秋、冬春时节前后,由考核小组实施,以本办法第六条的考核内容进行评分;抽查考核由水务所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不定期的对各个灌区、圩区的运行状况进行考评
第八条:本办法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白鹤镇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考评评分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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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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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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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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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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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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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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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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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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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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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巡查队伍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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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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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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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队伍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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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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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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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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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网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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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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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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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办法是否建立,巡查人员划片包干,巡查频率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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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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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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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制图上墙,运行人员分工图标,人员到位足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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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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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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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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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泵站,专人运行,室内窗明几净,室外整洁有序,引水渠无杂草、垃圾。无失窃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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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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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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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渠通畅,土渠无破损,衬砌明渠压顶清洁,沟渠两侧无农作物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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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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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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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路面清洁,两侧无杂草、无作物翻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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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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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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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配套设施每年养护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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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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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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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渠、路维修符合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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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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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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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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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文件、协议、报告、总结的台账;资金使用台账;各类会议等台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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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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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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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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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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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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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站运行记录;设备养护记录,沟、渠、路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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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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