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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镇关于开展“美丽白鹤,幸福人生”幸福家庭试点活动的通知

QE7305000-2015-001

主动公开

青白府〔2015〕6号

2015.03.24

各试点村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促进我镇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提升服务质量,根据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幸福家庭试点活动通知(青卫计办【2014】31号)精神,我镇被列为开展幸福家庭试点地区。现结合本镇实际,就做好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提高全民健康、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水平,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健全完善有利于家庭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全面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活动主题

    “美丽白鹤,幸福人生”。

    三、项目试点单位

    朱浦村、塘湾村、赵屯村

    四、组织部门

    (一)主办单位

    白鹤镇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白鹤镇社会事业发展办(计生办)

    (三)协办单位:文体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成人学校、文明办、试点村

    五、主要内容

    (一)文明倡导。利用试点村群文优势,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健康文明手册,帮助群众培养文明健康、低碳环保、友爱奉献的生活习惯与方式,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

    活动一:开展幸福家庭温馨故事征集

    活动对象:试点村村民

    活动时间:2015年3月份

    承办单位:镇计生办、试点村

    活动二:开展“邻里一家亲”活动

    活动对象:试点村村民

    活动时间:2015年4月

    承办单位:镇计生办、试点村

    活动三:开展家庭学唱沪剧大赛

    活动对象:试点村村民

    活动地点:文体中心

    活动时间:2015年5月

    承办单位:镇计生办、文体中心

    (二)健康促进。大力宣传健康科学知识和家庭文明理念,帮助群众树立健康意识,养成科学合理健康生活方式。

    活动一:开展优生优育健康知识讲座

    活动地点:选择一个试点村

    活动对象:被选试点村村民

    活动时间:2015年3-4月份

    承办单位:镇计生办、成人学校

    活动二:开展老年人健康大讲堂

    活动地点:选择一个试点村

    活动对象:试点村村民

    活动时间:2015年3月份

    承办单位:镇计生办、爱卫办

    活动三:开展健康咨询服务

    活动地点:选择2个试点村

    活动对象:试点村村民

    活动时间:2015年上半年、下半年各一场

    承办单位:中山医院青浦分院、镇计生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爱心帮扶。对独生子女空巢家庭、失独家庭父母提供免费体检和父母重大病住院护工补贴(每天住院补助50元,最高补助2000元);针对生活、生产困难家庭,开展各类农业技术培训班,帮助共同发展致富。

    活动一:开展“情系夕阳·关爱失独家庭”活动

    活动对象:试点村独生子女空巢家庭、失独家庭

    活动时间:2015年5月份

    承办单位:镇计生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活动二:开展草莓种植技术培训班

    活动对象:试点村草莓种植户

    活动地点:学校实验农场基地

    活动时间:2015年4-5月份

    承办单位:镇计生办、农业服务中心、成人学校

    (四)奉献社会。强化家庭的自我教育、自我要求,培养家庭的社会责任感、感恩情怀和回报愿望,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开展幸福家庭才艺展示、幸福家庭奖评等活动。

    活动一:开展“幸福一家秀”才艺展示

    活动对象:试点村

    活动地点:文体中心

    活动时间:2015年6月份

    承办单位:镇计生办、文体中心、文明办

    活动二:开展“圆梦女孩”志愿者行动

    具体内容:

    1. 开展一次赠送知识读本手册;

    2. 举办一期家长培训班(培养女孩独立意识、促进身心健康、引领良好家风家规等互动交流)

    3. 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在白鹤中学开展“我的成长梦”活动,让女孩男孩在活动、游戏、讲演中传递青春正能量,弘扬道德新风尚);

    4. 关爱特殊家庭;

    5. 评选“最美乡村女孩”(评选最美乡村女孩5名,美丽女孩20名)。

    活动对象:学校女学生、村(居)10—25岁(未婚女性)

    活动时间:根据学校安排

    承办单位:镇计生办、白鹤中学、村(居)

    活动三:开展幸福家庭评选活动

    活动对象:试点村家庭

    活动时间:2015年6-7月份

    承办单位:镇计生办、文明办

    六、经费保障

    区卫生计生委对我镇拨付15万元项目支持经费,我镇根据文件精神和活动开展实际情况,给予一定配套经费保障。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抓好落实,我镇坚持由党委政府领导统筹,镇计生办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业务指导、监督实施;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