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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白鹤镇无违村居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QE7308000-2017-008

主动公开

青白府〔2017〕83号

2017.11.01

各村居: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补足城乡建设短板,加大违法建筑拆除力度,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白鹤实际,以提升环境质量、推动连片治理、促进整体转型为主线,以实现无违村居为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区开展“百村无违攻坚战”活动为抓手,坚持“应拆尽拆,应管尽管”的原则,全镇25个村居力争在2017年9月底之前,实现民居、企业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存量违法建筑应拆尽拆。
    二、创建标准
    (一)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全面防控新增违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拆除。
    (二)存量违法建筑应拆尽拆。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12月)。一是在2016年12月份召开动员会,明确具体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二是发动党员、干部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增强带头意识,形成整治共识;三是发动群众,全面宣传拆违的目的和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2016年1月-2017年2月)。详细排查违建明细,做好一户一表和违建平面图。在此基础上分类梳理,全面掌握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的违建状况,梳理重点和难点,形成任务清单。
    (三)违建认定(2017年1月-2017年3月)。各村居是其辖区内住宅违建的认定主体,对违建情况有异议、疑难复杂等情况由规保部门会同村居核实确认;企业违建由规保和规土部门予以认定。违建认定情况及时公示。
    (四)自拆帮拆(2017年1月-2017年6月10日前)。坚持党员干部带头,2月底前镇管干部、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的住宅违法建筑全部自拆帮拆完毕;其他人员的住宅违法建筑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自拆帮拆;企业的违法建筑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自拆帮拆。
    (五)强制拆除(2017年4月-2017年6月)。一是党员、领导干部等财政供养人员逾期不拆的,进行组织谈话并落实相关组织措施,依法强制拆除;二是其他未及时签订协议或签约后未及时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六)扫尾验收(2017年6月-2017年9月)。对拆房后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种则种,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动态化和常态化监管。镇政府将组织联合验收队伍,对照任务清单进行实地查勘验收。
    四、具体措施
    (一)完善机制,常态推进。镇领导牵头,每人联系一到二个村(居)或公司,加强工作指导。落实会议、简报、专报、督导等机制,实行“一周一例会,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考核”,形成常态化的推进机制。加强工作的督查,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将“无违村”创建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体系,与干部任用、年终绩效相挂钩。
    (二)任务细化,销项治理。以各村居、公司为主,镇拆违办、整治助推组为辅,全面摸排区域内的违建现状,形成详细的任务清单,并将相关任务落图落表。同时紧扣停产停业、人员疏散、腾退交房、拆除复垦等节点,通过时间倒排,细化目标任务,推进销项式治理。
    (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村居、公司要切实担负属地管理职责,把防止违建、制止违建及拆除违建纳入常态、长效工作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通过创新方法,发挥组织优势,确保完成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镇政府层面成立镇创建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党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和专项整治组、综合整治组和联村助推组。村居、公司层面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主动承担主体责任,从组织上保障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机制保障。建立销项式管理机制,对照任务清单,整治一处、销项一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对接协调会,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建立督办考核机制,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情况,及时督办问责;建立包干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分片包干,明确各自责任区域,及时处理重大疑难问题;建立法律顾问机制,借助专业律师的力量,强化法律支撑。
    (三)经费保障。统一拨付,由镇财政专户拨付至村居、公司账户,由村居、公司依据协议、验收单等凭据直接支付到户。统一审核把关,财政审计和经管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强全程监督检查,严控廉政风险。
    (四)维稳保障。加强情况排摸分析,完善维稳工作方案,及时预判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强化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对一线工作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及时依法处置各类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确保思想发动到位。一是加强工作部署,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贯彻落实工作要求。二是注重舆论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的现实意义和长远价值,宣传拆违工作中的生动事例和先进典型。三是强化内生动力,始终抓住关键少数,发挥党员、干部等人员的带头作用。
    (二)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定期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疑难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和措施。二是强化区级部门联动,加强与区拆违办、规土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借力发挥好行政执法部门的资源和管理优势。三是完善验收销项工作流程,对申请验收销项的信息进行现场比对审核,完成数据销项工作。
    (三)确保督促检查到位。一是加强工作指导,联系领导和机关科室、部门要经常性深入一线,切实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讲究工作方法,始终把群众工作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组织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的有机统一。三是注重工作效率,牢固树立守土有责意识,勇于担当,敢于较真,以实情谋出路,用实干出效率。

    附件1:《白鹤镇2017年违法建筑拆除旧材料回购标准》
        2:《白鹤镇无违村居创建工作流程图》

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1:

白鹤镇2017年民居违法建筑拆除旧材料回购标准

    一、钢混、砖木结构(有屋面,有墙,有门整齐一间)每平方米250元。
    二、彩钢板夹心结构(有顶、有旁板、有门)每平方米200元。
    三、彩钢板(有顶,有旁板,有门)、坡头(有顶,有墙)每平方米150元。
    四、坡头(光坡头有顶半墙)每平方米100元。
    五、简易棚每平方米50元。
    六、围墙每平方米70元。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