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我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办理“三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QE7308000-2017-005
主动公开
青白府〔2017〕32号
无
2017.05.17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办理的实际解决率和市民满意率,镇监察室会同镇督查室、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就“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强化我镇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办理“三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四项联动工作机制
(一)协调督办机制
一般事项,由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直接协调督办;较难事项,由镇督查室与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共同督办;疑难事项,由镇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协调,对落实不到位的,由镇监察室、镇督查室与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共同督办。
(二)会商移送机制
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与镇监察室及镇督查室进行单月会商,对典型案例的办理情况进行讨论。对存在明显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的办理件,由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提出建议,报镇政府领导批示同意后移送镇监察室。
(三)跟踪分析机制
镇监察室、镇督查室参加“12345”热线工单专题协调会,在协调事项中抽取有关办理件进行跟踪,并在下一次专题会上对该工单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协商解决的办法。
(四)通报约谈机制
镇监察室会同镇督查室、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每月对全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进行梳理和分析,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数据、主要问题、预警提示、工作要求等,以镇监察室、镇督查室及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的名义形成书面通报,并在镇长办公会上进行通报。逢单月对整体办理效率较低,排名最后一位的四级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由镇监察室会同镇督查室、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进行约谈提醒。
二、相关事宜
(一)实施主体
四项联动工作机制由镇监察室会同镇督查室、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解释和实施。
(二)实施日期
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相关数据从2017年1月1日起统计,四项联动工作机制从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