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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发《白鹤镇安全防范工作意见》的通知

QE7308000-2016-011

主动公开

青白府〔2016〕111号

2017.01.06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办公室:
    为加强全镇安全防范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就白鹤镇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以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这根主线,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继续加强机构体制的建设,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队伍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进一步强化依法监管,努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按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我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部署会精神,以努力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为基本落脚点,以夯实安全防范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工作手段,使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安全防范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我镇安全防范形势平稳可控。
    三、工作责任
    根据“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监管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依法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为进一步落实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具体责任分工见白安委2号《白鹤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监管,督促引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安全防范责任书和承诺书,把安全防范责任分解、细化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确保安全防范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安全防范知识的普及活动
    为营造安全文化,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继续加大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力度,继续深入推进安全防范“五进”活动,大力拓展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实用知识的宣传,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日”、“119消防警示月”和“食品安全宣传日”的主题宣传活动,把安全防范知识延伸到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家庭,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职能、依法行政
    1. 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联合整治,继续深入开展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各主体单位要按照“严厉打击一批、停业整顿一批、强制关闭一批、拆除复垦一批、转产转型一批、治理提升一批”的要求,对排查出问题进行分类,提出分类处置意见,明确整治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严厉打击和整治生产、消防、交通、食品、环境等五大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加大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对“五违”、河道“三清”、涉渔“三无”船舶和“三无”居家船舶的整治,以及无证网吧、废旧废品收购站(点)、无证液化气罐注站(点)和无证食品加工点灯各类非法经营场所。同时要加大对废旧物品堆场、“三合一”场所、田间危棚简屋、茶炉子等专项整治活动,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2. 各单位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要认真梳理逐一落实防控措施,及时进行处置,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应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实行跟踪督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3. 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防范格局,将依托安委会的工作平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安全防范活动,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防范格局。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1. 加强对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各村(居)、公司、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将安全防范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应把安全防范作为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安全防范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安全防范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主动跨前,加强部门协作,应按照部门职能,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加强协同配合,实行无缝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 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应建立和完善应急协调机制,强化应急联动,做到“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各单位应根据行业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做到有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应急预案实施动态管理,落实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储备应急救援物资,着力增强预防和应对突发性安全事故的能力。
    3.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关于本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重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面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升企业安全技术水平,逐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督促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2016年全面完成规上、规下企业的标准化创建、达标的扫尾工作。
    4. 加强监督和评估。为全面提升我镇安全监管水平,镇政府将对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和评估,并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若年内发生安全责任亡人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责任事故,将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2017年度“以奖代拨”的申报及其他优秀奖的评审,并对相关责任人在安全管理中的失职行为将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