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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鹤镇安全防范工作意见的通知

QE7308000-2016-009

主动公开

青白府〔2016〕80号

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2016.10.17


白鹤镇安全防范工作意见

 

为加强全镇安全防范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就白鹤镇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以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这根主线,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继续加强机构体制的建设,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队伍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进一步强化依法监管,努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按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我镇经营场所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努力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为基本落脚点,以夯实安全防范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工作手段,使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安全防范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我镇安全防范形势平稳可控。

三、工作责任

根据“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监管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依法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为进一步落实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特作如下责任分工:

(一)建筑工地

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牵头责任部门:规保办

相关责任部门:安管中心、派出所、阳明公司、相关村(居)、主管公司

分管领导:陈栋辉

工作重点:

1.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各类人员持证情况。

3.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 劳防用品的佩戴情况(建筑施工“安全三宝”)。

5. 督促落实塔吊等施工机械保养检测等安全规定。

6. 严格动火制度。

7. 督促做好深基坑、吊装、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监护。

8. 严格临时用电管理,严禁宿舍乱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各类电器设备。

9. 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二)集镇市容市貌

主体责任:城管中队

牵头责任单位:社发办

相关责任部门:网格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社发办、相关村(居)

分管领导:陈飞飞

工作重点:

1. 严查跨门经营、乱设摊。

2. 加强户外广告的管理工作。

3. 组织协调镇域内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布置。

4. 督促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达标创建和示范镇的创建工作。

5. 协调处理镇域市容环境的综合性问题。

(三)动拆迁基地、物业小区

主体责任:各村(居)、物业公司

牵头责任部门:房管办、物业公司

相关责任部门:动迁办、网格中心、安管中心、社会党委、派出所、规保办、物业公司、相关村(居)、主管公司

分管领导:陈栋辉

工作重点:

1. 严肃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及搭建。

2. 严禁将已动迁房屋擅自租借给他人。

3. 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4. 严格临时用电管理,严禁乱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各类电器设备。

5. 落实拆除、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的安全工作。

6. 严禁居民出租屋群租现象。

7. 严格落实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四)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

主体责任:各村(居)、投资公司

牵头责任部门:安管中心

相关责任部门:经发办、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社区卫生中心、阳明公司、相关村(居)、主管公司

分管领导:蒋伟雄

工作重点:

1. 安全持证上岗情况。

2. 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

3. 企业员工安全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

4.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

5. 劳防用品的配戴情况。

6. 职业危害申报、检测等情况。

7. 在生产过程中的违规作业等情况。

8. 严厉打击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

9. 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力度,逐步淘汰落后工艺,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10. 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

11.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备案情况。

(五)环境安全

主体责任:各村(居)、投资公司

牵头责任部门:规保办

相关责任部门:经发办、派出所、武装部、相关村(居)、主管公司

分管领导:陈栋辉

工作重点:

1. 加强环境安全风险企业监管,健全环境应急体系。

2. 加强水源风险控制和预防。在水源地风险源排摸基础上,

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协调落实关闭调整、限期治理、强化监督管理等措施。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建立环保、水务部门和原水厂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水源地通行船舶及车辆的监管。

3. 加强辐射源安全管理。加强辐射源监督管理,强化辐射源存放、使用、转移等各环节的监管,确保辖区内各辐射源可控、

安全。

4. 加强对环境风险等级较大或重大单位监管,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备案。

(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场所

主体责任:各村(居)、投资公司

牵头责任部门:安管中心

相关责任部门:市场监管所、物业公司、经发办

分管领导:蒋伟雄

检查重点:

1.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2. 安全连锁装置的有效性。

3. 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4. 高层住宅电梯安全运行情况。

5. “五小企业”(小浴室、小豆制品加工、小服装厂、小木

材加工厂、小化工厂)在用锅炉安全状况。

(七)出租厂房、场所

主体责任:各村(居)、投资公司

牵头责任部门:经发办

相关责任部门:安管中心、投资公司、资产公司、供销社、

综治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拆违办、各村(居)、主管公司

分管领导:庄祥华

工作重点:

1. 严肃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及搭建。

2. 出租、承租户必须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出租方必须统一管理安全。

3. 严禁在出租房屋、场所内存放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

4. 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5. 严禁将场地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6. 严禁将非居住用房擅自改为宿舍住人。

7. 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定。

(八)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

主体责任:各村(居)

牵头责任部门:文体中心

相关责任部门: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规保办、安管中心

分管领导:陈飞飞

工作重点:

1. 严禁堵塞安全出口及通道,各类应急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2. 严禁在娱乐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

3. 落实各显示器开机时的安全提示处于正常状态。

4. 严禁吸烟。

5. 场地内人员必须控制在审批限额以内。

6. 严格落实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九)餐饮场所

主体责任:各村(居)、投资公司

牵头责任部门:市场监管所

相关责任部门:网格中心、安管中心、派出所、社发办、规保办、城管、相关村(居)、主管公司

分管领导:蒋伟雄

工作重点:

1. 落实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2. 严禁堵塞安全出口及通道,确保应急照明处于完好状态。

3. 及时清除厨房墙面、吊顶和脱排油烟机烟道积油垢。

4. 不得在经营场所设置员工宿舍。

5. 确保炊事机械安全装置完好使用。

6. 严格落实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十)酒店、旅馆、旅游景区

主体责任:各村(居)

牵头责任部门:经发办

相关责任部门:网格中心、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社发办、安管中心、相关村(居)

分管领导:陈卫群

工作重点:

1. 严格落实安全出口、通道畅通等消防规定。

2. 确保各应急设备、措施落实。

3. 落实各种电器的安全使用管理。

4. 落实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5. 制定旅游景点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备案。

6. 落实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十一)超市、商店(小商品市场)、菜场

主体责任:各村(居)、投资公司

牵头责任部门:经发办

相关责任部门:网格中心、城管中队、派出所、安管中心、社发办、市场监管所、相关村(居)

分管领导:庄祥华

工作重点:

1. 严格落实安全出口、通道畅通等消防规定。

2. 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

3. 确保各应急设备、措施落实。

4. 落实各种电器的安全使用管理。

5. 严禁经营户摊位占用通道经营。

6. 市场内严禁吸烟。

7. 落实安全巡查责任。

8. 落实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十二)废品回收单位(公司、堆场、商店、站等)

主体责任:各村(居)、投资公司

牵头责任部门:经发办

相关责任部门:网格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安管中心、规保办、城管中队、供销社、拆违队、相关村(居)、主管公司

分管领导:庄祥华

工作重点:

1. 坚决取缔无证和异地经营的违法行为。

2. 经营场所严禁使用明火。

3. 严禁收购、处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包装容器。

4. 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 严禁设置宿舍。

6. 严格落实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十三)交通运输

主体责任:各村(居)、投资公司

牵头责任部门:安管中心

相关责任部门:派出所、交警四中队、检查站(白鹤、赵屯)、相关村(居)

分管领导:蒋伟雄

工作重点:

1. 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汽修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2. 公交车辆、汽车场站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运行情况。

3. 水上渡口、渡船、装卸码头的安全管理情况。

4. 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违章行为。

5. 严格落实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十四)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场所

属地化责任:人民政府

牵头责任部门:社发办

相关责任部门:派出所、安管中心

分管领导:陈飞飞

工作重点:

1. 严格落实安全出口、通道畅通等消防规定;落实应急疏散和救援工作,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快速有效。

2. 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

3. 确保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应急设备,安全措施到位。

4. 落实各种电器的安全使用管理。

5. 落实校舍安全各项措施。

6. 落实安全巡查责任。

7. 落实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十五)医疗卫生机构、场所

属地化责任:人民政府

牵头责任部门:社发办

相关责任部门:社区卫生中心、安管中心、派出所

分管领导:陈飞飞

工作重点:

1. 严格落实安全出口、通道畅通等消防规定;落实应急疏

散和救援工作,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快速有效。

2. 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

3. 确保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应急设备,安全措施到位。

4. 落实医疗废弃物的专业无害化回收、处理。

5. 落实各种电器的安全使用管理。

6. 落实安全巡查责任。

7. 落实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十六)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等)

属地化责任、人民政府

牵头责任部门:社区办

相关责任部门:派出所、社发办、安管中心

分管领导:陈飞飞

工作重点:

1. 落实应急疏散和救援工作,确保快速有效。

2. 确保安全出口及通道畅通,符合要求,确保各应急设备、

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3. 落实对各类电器的安全使用规定。

4. 落实老人安全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十七)地下空间

属地化责任:各村(居)

牵头责任部门:武装部

相关责任部门: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安管中心、经发办

分管领导:蒋伟雄

工作重点:

使用业态商场(商店)、足浴(休闲)服务业、职工食堂(酒

店厨房)、办公休息场所、停车库、仓储等其他人员密集的

地下空间以及地下泵站、设备房等基础设施的安全状况。

(十八)农业生产

属地化责任:各村(居)

牵头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相关责任部门:经发办、安管中心、派出所、用电办、相关村(居)

分管领导:陈卫群

工作重点:

1. 抓好蔬菜安全监管的宣传、培训工作,蔬菜种植户对蔬

菜农药的使用情况。

2. 落实安全监管制度,做好“三书”的签订和发放工作。

3. 落实农药销售点的合规化。

4. 安全使用农药的监管工作。

5. 加大检测力度,确保蔬菜安全。

6. 抓好蔬菜田间档案的记载和上网工作。

7. 抓好农业蔬菜大棚的安全工作。

(十九)其他

1. 供水、供电、供气等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安全

监管。(规保办负责)

2. 举办各种庆祝、庆典和促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的安

全监管。(综治办负责)

3. 行政村(居)委会的安全工作。

落实安全防范“属地化”管理原则。结合实际,摸清本辖区内安全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4.公共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公共安全整治办公室负责)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监管,督促引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安全防范责任书和承诺书,把安全防范责任分解、细化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确保安全防范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安全防范知识的普及活动

为营造安全文化,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继续加大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力度,继续深入推进安全防范“五进”活动,大力拓展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实用知识的宣传,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日”、“119消防警示月”和“食品安全宣传日”的主题宣传活动,把安全防范知识延伸到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家庭,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职能、依法行政

1. 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联合整治,继续深入开展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各主体单位要按照“严厉打击一批、停业整顿一批、强制关闭一批、拆除复垦一批、转产转型一批、治理提升一批”的要求,对排查出问题进行分类,提出分类处置意见,明确整治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严厉打击和整治生产、消防、交通、食品、环境等五大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大对废旧物品堆场、“三合一”场所、田间危棚简屋、茶炉子等专项整治活动,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2. 各单位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要认真梳理逐一落实防控措施,及时进行处置,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应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实行跟踪督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3. 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防范格局,将依托安委会的工作平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安全防范活动,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防范格局。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1. 加强对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各村(居)、公司、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将安全防范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应把安全防范作为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安全防范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安全防范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主动跨前,加强部门协作,应按照部门职能,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加强协同配合,实行无缝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 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应建立和完善应急协调机制,强化应急联动,做到“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各单位应根据行业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做到有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应急预案实施动态管理,落实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储备应急救援物资,着力增强预防和应对突发性安全事故的能力。

3.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关于本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重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面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升企业安全技术水平,逐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督促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2016年全面完成规上、规下企业的标准化创建、达标的扫尾工作。

4. 加强监督和评估。为全面提升我镇安全监管水平,镇政府将对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和评估,并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若年内发生安全责任亡人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责任事故,将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2016年度“以奖代拨”的申报及其他优秀奖的评审,并对相关责任人在安全管理中的失职行为将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