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献血工作的通知
QE7305000-2017-004
主动公开
青白府〔2017〕99号
无
2017.12.22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上海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切实保证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发扬救死扶伤,“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思想风尚,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的有关要求,现将我镇2018年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建立献血工作领导小组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献血领导小组组长:朱磊明,常务副组长:陈飞飞,组员:刘建林、马驰佳、朱庆云、张洁、王洁、俞静静,并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刘建林兼任,副主任马驰佳。
(二)任务及分配指标
2018年区献血办下达给我镇的献血任务数为1168只,分配到基层单位的献血指标比例为:原则上村按人口数的2.5%进行分配,镇办企事业单位及三资、独资、民营、联营企业则按人口数的6.5%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数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各村(居)、公司、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献血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健全工作领导班子,把献血工作作为党和国家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具体体现,作为关系到民族的身体素质、老百姓的生存健康权益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大事,要做到正职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具体抓,把这项工作真正纳入本单位近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上海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的贯彻实施是党和国家关心群众,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具体体现。因此各单位要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地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发动。使《献血法》及《献血条例》能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向群众宣传献血的意义和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增强公民的献血意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献血无碍健康,只需小小勇气的道理,进一步提高他们参加献血的自觉性,并动员公民参加家庭储血制。
(三)明确要求,严格把关
为了保证血液的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各单位要明确要求,严格把关,合理安排好健康公民进行献血。具体要求为:
1、本市男女公民年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符合献血体检合格标准的,每五年必须参加无偿献血一次。
2、外来人员在本镇打工的,必须有半年以上的居住时间(以居住证为凭),并出示身份证以及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方可参加献血。
3、对自愿参加献血者,各单位要严格把握献血间隔时间,做到不超过半年的不予献血。
4、对参加献血的公民,无论是本地居民,还是外来民工,均须持有身份证,以便登记,输入电脑。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自动员会议召开之后,各单位要以正职领导为组长组建好献血工作班子,下基层进行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并落实好体检人员。
(二)献血阶段:
1月9日 (星期二)上午8:00—11:00;
1月16日 (星期二)上午8:00—11:00;
1月23日 (星期二)上午8:00—11:00;
1月30日 (星期二)上午8:00—11:00;
献血地点在白鹤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内。
献血单位日程安排表详见附件2。
四、献血体检流程
本次献血采用一次法办法进行,即报到登记---体检---身份鉴定---快速检测(抽小血)----献血(抽大血)----领证-----休息
五、注意事项
(一)依法献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献血法》及《献血条例》中有关血液管理规定,积极贯彻市公安局及市卫生局《关于维护献血秩序,严厉打击血霸的通知》精神,严禁雇佣他人顶替献血,对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血头、血霸”要依法从严惩处,维护正常献血秩序,以保障献血者的健康和受血者的安全。
(二)奖惩措施:各单位对献血的公民可给予必要的公假享受,对体检合格应献血而不愿献血者,除《献血法》、《献血条例》处罚外,可由所在单位对其给予行政处分;对在体检工作中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对未完成献血任务的单位,镇政府将责令限期完成。
请各单位务必认真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安排,确保2018年度献血任务圆满完成。白鹤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59746543,联系人马驰佳。
附件:1、白鹤镇2018年度献血任务分配表
2、白鹤镇2018年度献血单位日程安排表
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4日
附件1:
白鹤镇2018年度献血任务分配表
单
位
|
任务数
|
备注
|
|
村(居)
|
白鹤村
|
51
|
|
沈联村
|
49
|
|
|
鹤联村
|
52
|
|
|
塘湾村
|
53
|
|
|
青龙村
|
44
|
|
|
胜新村
|
51
|
|
|
朱浦村
|
63
|
|
|
金项村
|
60
|
|
|
新江村
|
27
|
|
|
王泾村
|
47
|
|
|
杜村村
|
49
|
|
|
一居委(众舟)
|
5
(
9
)
|
|
|
二居委
|
5
|
|
|
新江居委会
|
3
|
|
|
响新村
|
58
|
|
|
红旗村
|
43
|
|
|
五里村
|
44
|
|
|
万狮村
|
28
|
|
|
赵屯村
|
54
|
|
|
曙光村
|
37
|
|
|
梅桥村
|
36
|
|
|
南巷村
|
43
|
|
|
太平村
|
29
|
|
|
江南村
|
43
|
|
|
赵屯居委
|
4
|
|
|
事业中心
|
机关
|
10
|
|
卫生院
|
4
|
|
|
社区保安大队
|
3
|
|
|
城管执法中队
|
2
|
|
|
拆违队
|
1
|
|
|
文体中心
|
2
|
|
|
农业服务中心
|
3
|
|
|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
7
|
|
|
供销社
|
1
|
|
|
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
1
|
|
|
经济管理事务中心
|
1
|
|
|
党建中心
|
1
|
|
|
网格化中心
|
3
|
|
|
集体公司
|
房管所
|
1
|
|
绿化公司
|
2
|
|
|
工业园区
|
12
|
|
|
投资公司
|
7
|
|
|
物业公司
|
7
|
|
|
城市建设和管理有限公司
|
11
|
|
|
上海鹤语保洁有限公司
|
3
|
|
|
新鹤腾资产公司
|
4
|
|
|
大盈综合经济中心
|
6
|
|
|
腾富公司
|
6
|
|
|
学校
|
白鹤中学
|
7
|
|
白鹤小学
|
6
|
|
|
白鹤幼儿园
|
3
|
|
|
白鹤成校
|
1
|
|
|
赵屯小学
|
6
|
|
|
赵屯幼儿园
|
3
|
|
|
企
业
|
白鹤镇镇域范围内所有企业
|
400
|
由投资公司协调完成
|
附件2:
白鹤镇2018年度献血单位日程安排表
日
期
|
单
位
|
备注
|
|
各企事业单位、金项村、新江村、朱浦村、沈联村
|
|
|
各企事业单位、青龙村、鹤联村、胜新村、一居委、二居委
|
|
|
各企事业单位、王泾村、杜村村、塘湾村、新江居委会
|
|
|
未完成村、企事业单位进行扫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