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白鹤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方案
QE7302000-2017-001
主动公开
青白府〔2017〕4号
无
2017.01.23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5〕75号)精神以及市委农办、市农委就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的有关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如下:
一、建设目的
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行为,通过公开市场保障承包土地流转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农村承包土地资源的配置,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农村土地流转入市交易的重要基础。根据中央提出的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三权分置”精神,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规范引导农民积极委托流转土地经营权,逐步推进本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
(二)依法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不得强迫或干涉农民土地流转,不得截留扣缴承包农户土地流转收入。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农户委托期限或二轮延包期限,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
(三)政府引导。积极鼓励农户将自己的承包土地经营权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引导流出土地进一步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四)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农村土地流转公开交易中的主导作用,依托上海农业要素交易所网络交易平台和街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管理服务优势,规范交易流程,建立流入方资格评审及准入、退出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三、交易程序
(一)办理委托。鼓励农户及组集体将承包土地及组集体剩余土地委托给村集体统一流转,农户与村集体必须签订规范的书面委托协议,组集体土地委托流转须履行相应的民主程序,并与村集体签订规范的书面委托书。
(二)归并布局。村集体根据当地农业规划布局、土壤肥力、地理环境等因素,将农户委托的土地合理归并统一流转,支持村集体将可流转土地优先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组建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用途主要以粮食和蔬菜种植为主。
(三)信息发布。村集体将土地流转意向汇总后报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农交所分中心),然后由农交所分中心依据流出方提交的材料制作挂牌信息,在农交所网站向社会进行信息发布,挂牌时间不少于20日。土地流转信息主要包括:位置、面积、涉及农户数量、产业布局规划、交通状况、基础设施、流转方式、用途、流转期限、指导价格等。
(四)资格审查。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对具有流入土地意向的网上报名者进行分类汇总,提交镇土地经营者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其实际经营能力、经济实力、技术设备、诚信守法等方面综合评价经营者的资质,符合条件的参加土地流转竞标。
(五)公开招标。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公开市场发布的流转信息编制土地流转项目招标书,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标书,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开标。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要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标,按公平原则,综合评定决定中标者;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优先。
(六)中标发布。招标结束后,农交所分中心将土地流转开标情况、中标经营者基本情况等基础信息资料在农交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无异议后,向中标者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在街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的鉴证指导下,由流转双方签署统一格式的流转合同和经营承诺书。
四、工作步骤
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工作,自2016年12月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制定方案(2016年12月)
根据市农委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的总体要求,制定我镇试点方案。
(二)启动推进(2016年12月)
1、宣传发动。一是镇组建领导班子和工作小组,召开交易市场工作建设动员会,对推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镇土地经营者资格审查小组,具体由农服中心、经管中心、相关村负责人组成;成立镇土地经营者评标小组,具体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二是选择沈联村先行试点,梳理现有流转信息,汇总土地流转意向,按照交易程序启动相关工作。
2、组织实施。一是组织镇相关部门领导、村干部和镇村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公开交易工作操作规程等。二是根据前期操作实际,修订公开市场交易流程;三是组织各村对新增的、到期继续流转的承包土地的流转意信息在网上公开发布,并按公开交易程序和规则完成交易。2017年1月底前完成上海农业要素交易所白鹤镇分中心挂牌;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运行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和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镇成立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任组长,镇农服中心、信访办、纪委、财政、经管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对农村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的指导、管理、协调、服务、监督等工作。
(二)拓展职能。在充分发挥好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政策法规咨询、流转信息发布、指导规范流转、依法调处矛盾等四项功能的基础上,赋予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的职能,逐步将街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建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
(三)明确职责。镇政府负责公开交易市场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费落实、人员安排等实际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市场交易的主体,负责对土地流出意向和经营者流入意向等基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组织土地流转交易的招投标工作;镇农服中心、经管中心负责对各村进行专题业务辅导和对中标经营者流转土地后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村委会负责对中标经营者流转土地后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管。农交所镇分中心要根据市农交所要求及时发布土地流转、招标、中标等信息,进一步完善公开交易信息平台数据。
(四)宣传培训。要大力宣传农村承包土地流转进入公开市场交易的目的和意义,让广大农户积极参与。要加强对镇、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人员的招标、竞标等涉及市场交易专项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业务能力,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市场建设运行顺畅。
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