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的实施办法
QE7302000-2017-003
主动公开
青白府〔2017〕57号
无
2017.08.04
各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青府办发【2013】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土地流转中存在的流转率不高等问题,促进土地依法、规范、有序流转,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加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提出的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三权分置”精神,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机制。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促进土地流转与维护农民土地 承包权益、农民持续增收相结合;与建设现代农业、发展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相适应;与建立农业生产经营监督机制、推进农村社会建设、改善村容村貌相统一;与维护农村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相一致。
二、目标任务
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1、年内完成土地确权登记率99.5%;2、年内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率90%;3、年内完成村对外流转合同签订率100%。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确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农村土地流转入市交易的重要基础。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引导农民积极委托流转土地经营权,逐步推进本地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
(二)坚持规范操作。各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确保程序规范,操作到位,具体做到:一是全面梳理和规范现有的流转合同;二是妥善处理到期流转合同的后续问题;三是对农户新委托流转的土地,根据公开流转交易市场规定规范操作;四是建立土地流转价格递增机制。
(三)坚持分类指导。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与当地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业生产区域特色相适应。要根据各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非农产业发展程度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状况,分类指导,逐步推进。通过强化村级组织管理及服务职能,加强引导和协调,促进土地的集中流转,努力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四)坚持政府引导。积极鼓励农户将自己的承包土地经营权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引导流出土地进一步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我镇2016年土地流转费平均单价1480元/亩为指导价,流转费每年递增不高于50元/亩;已超平均价的,不高于25元/亩。各村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对已流转出的土地,可以按照原来的合同继续实施;对新流转出的土地必须要有递增价格,可参照镇指导价。
(五)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农村土地流转公开交易中的主导作用,依托上海农业要素交易所网络交易平台和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管理服务优势,规范交易流程,建立流入方资格评审及准入、退出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5日~8月10日)
1、召开加强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会议,对推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充分利用《白鹤天地》、《白鹤情况》、《政府网站》等媒体宣传,并向农户发放“致农户的一封信”。
(二)制定方案阶段(8月5日~8月15日)
1、由镇经管中心组织各村工作班子进行政策宣传、业务培训。
2、各村组建领导班子和工作小组,并报镇经管中心备案。
3、各村制定实施方案,报经管中心备案。
4、各村要组织力量,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具体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对未流转土地进行全面排摸,摸清原因,提出针对性的举措,特别是对自行流转的土地;二是对不愿意土地流转的部分农户建立一户一档;三是对农户新委托流转的土地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三)全面推进阶段(8月16日~9月25日)
1、9月5日前完成农户、组级土地委托,签订规范的书面委托流转协议书。
2、9月25日前对农户新委托流转的土地,村集体要根据我镇农业规划布局、土壤肥力、地理环境等因素,在上海农业要素交易所的网络交易平台发布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开流转交易操作流程进行土地流转的招投标、资格评审、合同签订等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26日~9月30日)
1、9月底完成土地流转相关申报工作。
2、9月底前将土地流转资料归档整理,设立专柜,实行专人负责,迎接区级检查。
五、加强领导
土地流转是继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后又一项事关农 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事关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大事,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一)建立机构。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纪委、财政、司法、信访和经管中心、农服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相应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同时根据各村实际制订土地规范流转实施方案,对流转中的重要环节把好关,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妥善处理流转中的问题。
(二)强化考核。1、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各村应将规范土地流转列为重要工作任务,列入镇对村责任制年度考核。通过考核,增强工作责任心,确保土地流转工作顺利推进。2、根据土地流转率完成情况对各村进行一次性嘉奖。一等奖:达到100%的奖励资金5万;二等奖:达到95%的奖励资金2万;三等奖:达到90%的奖励资金1万。
(三)建立扶持机制。镇财政对土地流转率达到100%的村,镇财政补贴100元/亩;达到90%的村,镇财政补贴50元/亩。
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