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镇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镇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
QE7302000-2019-001
主动公开
青白府〔2019〕14号
无
2019.03.15
各预算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的有关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9〕10 号)和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沪财预〔2019〕16 号)以及区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青财预〔2019〕26 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镇部门预算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格部门预算编制
各级预算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部门预算编制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下大力气优化部门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部门结转资金、当年预算等各项资金统筹力度,按照量力而行和讲求绩效的原则,合理安排符合规定的各项支出,避免资金闲置和沉淀浪费。结合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做实部门预算项目库,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加强项目预算财政评审,完善财政评审结果应用。2019 年起,镇级部门预算中纳入财政评审的项目,严格将评审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上限,评审核减金额由镇财政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并建立评审核减率与下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二、切实规范部门预算执行
各预算部门要刚化硬化预算约束,年度中新增支出需求原则上全部通过本单位预算总额内调整解决,除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外,2019 年执行中一律不再追加预算。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事项一律不得开支,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要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年底结余资金要按规定及时交回财政。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预算执行质量,强化所属单位当年预算执行和下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的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不得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业资助,不得摊派、转嫁费用。严禁超标准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公务卡制度,不得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主动配合调查核实动态监控发现的疑点问题,认真纠正、严肃整改违规问题。
三、持续强化“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
各部门要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在已下达的部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内,加强对所属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强化“三公”经费执行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的具体规定,严格审批管理,加强统筹规划和总量控制,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公务活动。严格控制赴有关“热门”国家和热点旅游城市访问团组。严格规范不计批次团组审批和管理。认真落实公车改革和管理规定,严格保留车辆管理,在规定范围内加大保留车辆统筹使用力度,不得放宽租用条件变相增加保留车辆,不得超标准租赁各类高档豪华车辆。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除另有规定外,公务接待不得报销各类烟酒费用。切实按照本区会议费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
四、着力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
各部门要加强资产管理,依法设置资产管理账簿,按规定及时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严禁账外管理。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存量资产状况,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配置,已有资产配置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标准配置。探索建立本部门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加大所属单位间共享调剂力度。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工作机制,切实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各部门要将所有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并按照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要求,优化管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加快构建贯穿预算决策、编制、执行、决算和信息公开“五位一体”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未按规定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不得申请预算。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并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未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或目标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进一步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纠正偏差,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对照绩效目标,逐步加大绩效自评力度,加快实现部门整体绩效、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的自评全覆盖,客观反映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情况,并将绩效评价结果用于改进管理、完善政策和安排预算。
六、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各部门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主动公开预决算和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进一步细化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公开内容,推进会议、培训、论坛、赛会、展会、博览会、庆典等经费的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信息公开制度。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自评以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预决算报告和草案报送同级人大,并同步向社会公开。
七、切实严肃财经纪律
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流程。着力强化部门内控管理,2019 年起建立财政资金使用全流程内控机制,将项目立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有效防控业务和管理风险。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规定,严禁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未经工资主管部门批准,各部门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出台工资津贴补贴政策。依法自觉接受监督,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从管理源头和制度层面解决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切实把财经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对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各预算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认真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和规范镇级部门预算各项管理。
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