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大 中 小
索引号: QE7108000-2015-002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白府〔2015〕13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无
发布日期: 2015.03.24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力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在青白府〔2014〕62号文《青浦区白鹤镇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上,对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再作修改和完善,并对要求进行重申和强调,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青浦区白鹤镇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