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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白鹤镇粮油作物高产创建实施意见

QE7102000-2016-001

主动公开

青白府〔2016〕21号

2016.03.23

各村:

    为进一步推进水稻机械化种植及落实水稻面积,保证粮油生产稳固实施,根据青白府【2014】59号文对粮油高产创建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集中力量,集成技术,主攻单产,改善品质,提高效益,通过典型示范,促进大面积平衡增产,全面提升本镇水稻综合生产能力。

    二、创建目标

    (一)面积目标。按照全镇水稻总面积20%左右的比例,依据各村水稻面积分解创建任务,组织全镇层层开展高产样板方创建活动。其中:创建一个千亩连片示范片1个,面积在1000亩以上;百亩以上连片高产方15个左右。

    (二)产量目标。水稻千亩示范片、百亩方平均亩产较全镇水稻平均单产增产10%以上;其中,超高产示范方平均亩产力争达750公斤以上。

    三、粮油高产创建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土地规范流转原则。高产创建建设的合作社或大户必须按照青府办【2013】20号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法规,与村集体经济组签订统一文本的流转合同。

    (二)适度规模经营原则。根据市、区粮油创建建设的千亩方和百亩方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种植规模在100-300亩之间。

    (三)机械化种植原则。根据区农委相关要求,全镇水稻的机械化率要达到一定比例。为此,凡是列入高产创建的示范片必须是机插秧或机直播。

    四、实施内容

    (一)示范推广优良品种。以主推杂交稻为主体,结合实施点茬口特点和种植方式,落实水稻种子补贴政策,全面实行免费统一供种,各实施点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二)集成应用高产技术及实施群体质量栽培。以近年来青浦区水稻高产栽培成熟技术为基础,重点集成应用机直播稻群质量调控技术、机插稻小苗机播育苗及其大田配套高产栽培技术,合理采用测土配方肥及水稻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在栽培过程中实施精量播栽,合理调控群体,注重水浆管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镇经发办和农业中心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并组建由镇、村科技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切实加强高产创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日常工作由技术小组负责,各村要根据镇相关要求,从组织上保障高产创建的有序推进。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村要根据我镇2014年制定的三年农作物规划布局,精心组织高产创建工作,选择具备一定高产基础和田块相对集中连片的设施粮田区域建立高产样板实施点进行预申报,镇技术小组初审后再认定。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实施区域土壤肥力基础和种植模式,力争实现“六个”统一,即:统一树立标牌、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栽培方式、统一培管技术、统一肥水运筹、统一植保防治。同时逐方、逐片配备人员,全程负责各实施点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技术指导工作。

    (三)开展技术培训。结合水稻科技入户和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合作社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坚持系统培训和阶段培训相结合,课堂培训和现场考察相结合,大班培训和小班化培训相结合,加强面对面技术指导,切实把高产技术传授到点,落实到田。

    (四)强化检查指导。要有计划、分阶段抓好阶段性工作检查和技术交流、指导等工作。前期准备阶段,重点抓好各高产创建点的选点、面积落实、人员组织、方案制定、技术培训等工作;水稻生长阶段,重点抓好各阶段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和技术指导工作;后期重点抓好各实施点产量验收及总结评比工作,对表现突出的创建点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建立田间档案。各创建示范片的合作社或大户根据实际种植情况,如实做好粮油生产全过程的农事记录工作,建立田间档案。

    六、扶持政策

    (一)对符合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的合作社或大户,并在日常和年终通过检查和考核的,享受我镇最高给予每亩400元的补贴。(详见考核细则)

    (二)优先提供新品种、新农药、新技术和生产服务。

    (三)优先安排高产创建的合作社和大户免费参加农业技术培训。

    七、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白鹤镇经发办和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落实实施方案。各村可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附件:白鹤镇高产创建考核细则

 

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