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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关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QE7007000-2017-002

主动公开

青白府〔2017〕3号

2017.01.20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李关明同志为物业公司经理,免去房产公司副经理职务;
    任命陆李强同志为物业公司副经理;
    免去陈永泉同志物业公司经理职务。
    特此通知

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