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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浦区关于开展“无群租小区”“无群租居村”创建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要求,我镇梅桥村已完成“无群租居村”创建工作,经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问题反馈,请向青浦区白鹤镇综合整治办反映。
公示对象:
青浦区白鹤镇梅桥村
联系电话:59740338
通讯地址:外青松公路2699号
青浦区白鹤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