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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城管执法系统2022 年执法监督工作方案

QG630000020220011

主动公开

青城管执〔2022〕11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2.09.01

局机关各科室、各城管中队:

为全面开展2022年本区城管执法系统执法监督工作,加强监督工作力度,提升执法实效,促进依法履职,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2022年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和本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加强城管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目标,强化监督制度建设,完善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不断增强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实效性。

(一)坚持统筹协同。顺应本区街镇综合执法改革新形势,统筹考虑基层社会治理状况、依法行政要求、人民群众需求等因素,加强执法监督的内外协作、上下联动,构建区、街镇两级执法监督体系和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新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城管执法主责主业,聚焦队伍管理突出问题和依法行政薄弱环节,强化监督问责。围绕队伍能力素质全面提高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完善监督制度规范,实现常态长效,促进公正权威的执法监督新发展。

(三)坚持科技赋能。创新监管方法和手段,依托城管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和监督平台,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执法监督方式,形成监管闭环,实现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促进科学化、数字化、专业化的执法监督新模式。

二、监督内容和事项

(一)重点工作推进督察

1.重要节点、重点区域执法保障。主要对党的二十大、市党代会、第五届进博会等重要节点的城管执法保障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督察;主要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虹桥中央国际商务区等重点区域的执法查处情况开展督察。

2.专项执法行动实施。重点检查市局、区局下发的年度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实施情况。

(二)重大案(诉)件督办

1.重大案件。督办领导批示件、环保督察件、媒体曝光件以及其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受理立案、违法行为认定、法律适用、办理程序、处罚及移送等情况。

2.重复诉件。督办12319、12345热线重复投诉件和重复信访件处置情况。

(三)办案规范评查

主要评查普通程序案件的立案、结案、裁量基准适用、审核审批流程、文书制作、案卷归档以及执法办案力度等情况,重点解决“两超期两随意”的问题,即立案超期、办案超期、随意撤案、随意撤销处罚决定等。区局协同市局开展全系统案卷集中评查,评选出具有指导、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件和优秀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重要制度执行检查

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要检查《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的行政执法信息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的执行情况;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主要检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的文字、音像的规范记录情况;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主要检查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等情况。

2.“双随机、一公开”。主要检查《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执行情况,包括对象数据库和执法人员库信息维护更新、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制定完成、抽查人员和对象随机确定、现场执法检查信息如实记录、信息化系统规范应用等情况。

3.行政执法责任制。主要检查《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以及信用异议撤回、行政复议诉讼纠错败诉的,是否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五)队伍管理督察

主要检查《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包括内务管理、人员管理、行为规范、装备管理、分级分类监管等。

三、监督方式

(一)线上检查与线下检查相结合。通过网站查询和线上抽查方式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中队案件定期开展线上抽查和线下集中评查,通报检查结果。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双随机、一公开”情况开展线上检查和实地核查,提高监督质量。

(二)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队伍管理情况开展日常督察。第四季度对全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办案规范情况开展集中检查,对全区11个街镇中队开展依法行政评估,通报检查结果并纳入区局对街镇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评议。

(三)部门督办与联合督办相结合。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案(诉)件处置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对未能有效解决的,与街镇人民政府、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督办,加大督办力度,推动问题解决。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沟通评议制度。建立区、街镇监督工作季度例会制度,通报工作情况,研讨部署阶段工作。区局每月通报全区执法监督情况,同时抄送区、街镇主要领导。中队每月开展监督工作讲评专会。

(二)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加强与司法行政、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督查督办等方式,及时掌握街镇综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执纪执法贯通,强化问责力度。

(三)强化监督指导培训。完善监督人员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配合市局构建监督指导机制和交流平台,编制监督手册和督察案例汇编,规范监督流程和行为,组织开展监督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监督人员业务素养和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监督工作责任。要高度重视执法监督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推动监督工作落实到位。6月30日前,各单位将2022年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执法监督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反馈区局执法监督科,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

(二)构建数字监督体系。要善于依托“智慧城管”平台,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推进线上远程实效督察。同时,强化队伍管理、网上办案、网上勤务、网上督察、对象监管等信息化系统的应用,逐步实现监督任务网上发布、流程网上流转、问题网上预警、数据网上归集、结果网上生成,推进监督数字化转型。

(三)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从事监督工作。中队支部书记负责本中队执法监督工作,同时安排专职或兼职队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的开展。积极参加市局、区局组织的监督(督察)培训和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对日常监督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报送,区局将择优报送市局并组织推广。

(四)强化监督考核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真督实察,注重压力传导、加强跟踪问效,不断强化监督工作权威性。各项监督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加大监督结果的运用,夯实监督主体责任。


附件:1.2022年青浦区城管执法系统执法监督工作任务清单

          2.2022年青浦区城管执法局执法监督工作流程图



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