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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城管执法局2023年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创建工作方案

QG6300000-2023-016

主动公开

青城管执〔2023〕16号

上海市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04.18

各城管中队: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的第一年,也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为了更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市城管执法局《2023年本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创建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蔡急成

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柏亭

组员:各科室负责人(苏俊超、叶雨沛、车鸣、陈健荣)

具体工作由执法监督科牵头开展。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中队复检:徐泾镇中队、华新镇中队、机动中队。

(二)示范中队复检:白鹤镇中队。

(三)规范中队抽检:市局总队根据区局考核情况另行拟定抽检名单。

(四)规范中队创建:凡是符合规范化建设标准的执法队伍,可申报创建规范中队。

(五)示范中队创建:凡是符合示范化建设标准的执法队伍,可申报创建示范中队。

三、责任分工

示范中队的新创和复检由市局考评验收。规范中队的新创和抽检由市局执法总队考评验收。规范中队的复检由区局考评验收。

区局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中队开展创建申报和迎检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城管中队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工作,按照市局、区局的要求组织属地中队积极迎检,对照标准自查自纠,帮助中队解决实际困难,提升规范化创建水平。

四、考评

(一)考评标准

规范中队和示范中队的考核验收,按照《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规定》(沪城管执〔2021〕53号)执行。示范中队评级,按照市局指导意见执行。

(二)考评方式

主要采用材料审核、现场检查、现场演示、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和后台数据比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全方位考评。

考评检查的时间范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实施考评前一个月为止。考评以市局综合指挥监管平台系统中办案、勤务、督查、诉件、人员、用房和设施设备等实际登记和完成情况,以及第三方测评、市局专项检查和被检单位台账记录为准。

市局执法总队抽检时,台账以区局复检时提供的为准,被检单位无需重复准备。

(三)验收流程

1.队列演练

重点检验中队日常队列训练成果。参与演练人员不少于被检单位人数的三分之二。科目包括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脱帽戴帽、敬礼礼毕、行进与立定(齐步、正步、跑步),每个动作需完成两遍。

2.内务检查

重点检查用房建设、信息上墙、办公环境和队容风纪等情况。被检单位应当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光线充足,安排做好引导工作。除保密、财务和需要实施隔离的重要场所以外,其他办公场所应当保持大门敞开。

3.指挥演练

主要检验中队勤务指挥室功能建设情况。被检单位应当对自建的场景应用进行展示,并选择投诉处置、执法检查和勤务保障等情景中至少1项内容组织现场演练,完成现场音像回传和指挥调度等动作。

4.听取汇报

听取被检单位近年来工作成效。汇报资料包括总结材料、台账目录及亮点工作介绍等。汇报时应当按照创建标准体系,介绍具体做法、主要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5.查阅台账

重点检查六分类台账。被检单位的台账内容应当与台账目录保持一致。如果是电子台账的,应当提前准备好满足考评需要的电脑和电子台账副本。执法案卷包括普通程序案卷30份(需涵盖所有执法领域)和简易程序案卷1份(需装订成册)。

6.反馈情况

考评组成员简要反馈检查情况,现场不公布评分。

五、时间安排

(一)组织申报阶段(4月上旬)

请申请创建示范中队和规范中队的相关中队于2023年4月12日前提出创建申请意向,创建工作需经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同意,区局择优选定申报对象,指导申报对象准备创建申报表(附件),并上报市局。

(二)巩固提升阶段(4月中旬)

区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观摩交流,对照创评标准,帮助被检单位提高认识,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街镇组织中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标准,逐项筛查,查漏补缺,力争全面达标。

(三)复检抽检阶段(4月下旬至7月底)

6月底前,区局完成规范中队复检;根据市局总队拟定的规范中队抽检名单,于7月开展迎检工作;根据市局通知,开展示范中队复检迎检工作。

(四)创建验收阶段(8月至10月)

按照市局资格审查结果、创建验收名单和时间安排,做好新创示范中队和规范中队的迎检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队伍规范化创建是促进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有效举措,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吃透标准、明确重点、倒排工期,全面提升中队的硬件水平、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全力打造高标准高水平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借势借力,固本强基

要增强主动意识和机遇意识,紧抓市委市政府推进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向属地政府请示汇报,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争在办公用房改善、标志标识规范、执法装备升级、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更多支持,推动队伍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三)创先争优,示范带动

要增强创新意识、品牌意识和敢为人先意识,围绕“高标准高水平建设”这一核心主题,广泛学习借鉴先进理念,积极开展“智慧培训”“智慧案审”“智慧普法”等项目试点,推进实战型中队勤务指挥室建设。要综合运用好信息化系统,推行工作成效定期晾晒机制,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争创氛围。

(四)积极整改,促进规范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对照问题清单,重点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各单位于7月上旬和11月中旬,分两次向区局执法监督科提交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问题闭环管理机制。


附件: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创建申报表



上海市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