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区空气重污染城管执法应急工作预案
QG630000002017016
主动公开
青城管执〔2017〕23号
上海市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05.27
局机关各科室、各城管中队:
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沪城管执〔2016〕154号文)的有关规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指挥中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青浦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按照“属地负责、条块联动、响应及时”的原则,我局制定了本应急工作预案。
一、指挥机构
1、局应急工作小组。
组 长:龚海明;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各中队负责人。
负责组织指挥各街镇城管中队做好空气重污染应急执法工作。各中队成员根据实际实行24小时轮休翻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做到上情下送、下情上达。
2、各街镇中队应急工作小组。
二、指挥体系
区局指挥机构向街镇中队下达任务、指令,形成应急指挥网络。区级指挥机构平台接受街镇中队反馈的信息和任务完成情况,各中队及时向区局平台反馈信息和任务完成情况。通过应急指挥和层级管理模式,形成区局、街镇中队应急指挥网络体系。
三、响应机制
(一)应急启动
区应急工作小组发布指令,AQI指数大于180时,通知应急工作小组组长,同时区局工作人员通知各中队应急小组,全体工作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随时待命。当AQI指数大于200时,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应急工作小组组长,同时区局工作人员通知各中队应急小组,立即启动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1、应急工作小组进入24小时值班制,各街镇城管中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严查处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废弃物,以及占道经营烧烤等污染空气、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
2、应急工作小组在接到应急响应启动后,30分钟内通过微信、网络平台等手段及时通知各街镇中队空气重污染预警等级,并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工作。
3、安排专人处理投诉信访,对“12319、12345”热线电话等市民投诉举报的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废弃物,以及占道经营烧烤等污染空气、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及时各街镇中队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执法,并及时上报相关处置信息。
4、对在空气重污染期间的相关投诉件,及时跟踪处理并形成相关专报报区局。
5、及时督促、搜集、梳理街镇街镇中队上报的有关污染空气、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查处情况、数据统计分析。
(二)应急终止
指挥中心专人负责关注“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AQI(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当AQI指数低于200时,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应急工作小组组长,终止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在得到终止应急响应指令后30分钟内通过微信、网络平台等手段通知各街镇城管中队终止应急响应措施。
(三)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措施终止后,各街镇城管中队在30分钟内向区局报告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简要情况,主要包括出动人员、车辆、查处违法行为数量等(详见附表),区局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并上报市局。
四、工作要求
(一)在空气重污染情况下,各街镇中队要确保值班人员在岗率,区、街镇两级指挥中心通讯和信息保持畅通。
(二)终止应急响应程序后,各街镇中队要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各街镇中队上报的应急工作简要情况,汇总后上报区局。
(三)各街镇城管中队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杜绝脱岗漏岗的现象发生。
附件:青浦城管执法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情况汇报
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