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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以案释法”法治案例评比活动的通知

QG6300000-2021-014

主动公开

青城管执〔2021〕15号

上海市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

2021.03.23

局机关各科室、各城管中队:

为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常态化、制度化,结合沪城管办〔2021〕5号《关于印发<市城管执法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1版)>的通知》和2021年市局执法普法工作要求,加强对优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梳理总结、传播和宣讲工作,着力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助力青浦法治政府建设,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以案释法”法治案例评比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目标

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宣传活动,是系统整合法治教育资源、总结提炼普法实践经验做法的重要抓手。通过征集评选、宣传推广、交流探讨、释法明义等方式,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持续推动我区城管执法系统法治建设水平稳步提升。

二、案例征集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0日以来的各城管中队适用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及行政强制案件。

三、选题建议方向

重点推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普遍性,契合市民群众法治需求,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需反映城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特点,及在某一方面、某一领域执法普法实践探索。案例应注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可评估的、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有较强借鉴意义,可复制、可推广,对于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建议选题方向:

1.涉及市民群众自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焦点事件的普法案例;

2.属于新划转执法事项的,在区域执法普法领域具有创新典型带动意义的普法案例;

3.案情疑难复杂、争议较大、容易发生执法偏差涉及较大幅度行政执法裁量权运用的普法案例;

4.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中作出突出贡献,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反响较好的普法案例;

5.在长三角联动普法中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创新,有助于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或促进部门、行业法治建设,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中有重大建树,成效显著,受到社会赞誉的普法案例;

6.属地范围内其他具有典型推广意义的普法案例。

四、评选要求

1.各城管中队推荐参加评选的案例应不少于2件,且每件普法案例的案由不得重复,标题正下方标注案件立案号,字数控制在每件3000字左右。

2.普法案例需在立案号下方标注撰写人员1名,本次评选以案例撰写人员为准,不涉及办案人员。

3.案例需配案件或者普法相关照片不少于3张,照片内容清晰,能反映主题内容。

五、撰写格式及字体要求

要求语言平实,表述清楚,用语简练。对当事人的姓名地址等信息进行虚写或用代号表示。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

六、普法案例申报时间

本次普法案例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1 年7月 30 日(周五),电子版本请通过RTX发送至:区城管执法局/法规监督科/钱俊。报送情况和活动组织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及法治条线优秀评选评定标准之一。

七、评选宣传推广

区城管执法局将根据法治性、创新性、实效性、社会性和可借鉴性等标准,评选确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案例将在区城管执法局微信公众号上刊登,并在区域范围内组织学习、宣传推广。


附件:普法案例撰写格式



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3月19日

附件1

普法案例撰写格式

为了统一规范“以案释法”法治案例申报格式,确保评审的公平与效率,请各城管中队遵照本格式规范进行撰写。格式情况和撰写情况作为评定标准之一。

一、标题

要素完整,简洁清晰,能够反映普法案例主题内容。例如,《烧烤店违法设置牌匾标识被罚5000元》、 《北二环大型电子屏设置期满被拆除》等等。

标题字体:2号小标宋体字,居中排列。

二、正文

1.体例上,全文应反映案例基本情况、工作举措、法律释义、典型意义,不要写成工作总结、个案分析或学术论文。

2.结构上,内容按四段式行文。

第一部分案情简介:介绍案例工作背景及查处基本情况。表述须简洁完整、逻辑清晰。对当事人姓名、地址等信息需虚写或用代号表示。该部分篇幅不得超过全文篇幅四分之一。

第二部分释法说理(或法条链接):对符合的法律依据或者法治精神、工作的必要性或者重要性等进行阐述。

第三部分法治举措:介绍案例工作的具体执法普法举措。按照“普法中用法、执法中普法”的原则,将如何推进普法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城管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创普法阵地、创新普法手段,宣传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该部分篇幅不得少于全文篇幅三分之一。需重点表述。

第四部分典型意义(或推广价值):介绍案例工作的可借鉴性,符合法治建设基本要求和发展规律,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意义。

正文字体:3号仿宋体字,每自然段首行缩进2字符,回行顶格;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用3号黑体字,第二层为“(二)”用3号楷体字,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均用3号仿宋体字;行距固定值23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