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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青浦区重固城管:党建引领物业治理集中攻坚案例(二):念好群租“紧箍咒” 守牢安全“生命线” 2025-09-24

基本案情:今年,青浦区重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投诉举报,举报人称XX路XX弄X号存在群租现象。中队随即联合相关管理部门对该处房屋涉嫌群租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有一自称二房东的女子,名为练某某。在她带领下,执法队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入户检查。经查,发现房屋入户北侧墙面电箱内设置有5个电表。房屋内设置房门显示为F5101、F5102、F5103、 F5105、F5106五个套间,执法队员进入F5101、F5102、F5103、F5106四个套间查看,发现套间内均设置有卫生间并配置有床铺、油烟机、卫浴等生活设施。经现场居委工作人员介绍,F5105套间内现居住登记有李某军、李某强两人。同时,执法人员至该房屋同幢底楼XX室现场检查,与该房屋改建情况进行上下同结构对比,发现该房屋原始户型为三室一厅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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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二房东练某某至我中队接受调查,她表示于2019年承租下该套房屋,原始为三室一厅二卫,进行重新装修、分隔成现状。承认5个套间内均配备有卫生间及油烟机、淋浴器等生活设施。F5101套间为原卫生间和厨房改建而成:F5102套间内增设了卫生间和油烟机;F5103套间内增设了油烟机;F5105套间为原客厅改成加装了卫生间和油烟机;F5106套间内增设了卫生间和油烟机。对目前F5105对外出租的人员予以了确认并提供了相关租金收入记录。

在整改期限届满后,重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现场复查。原有的租客已全部搬离,加装的卫浴设施和油烟机已拆除。最终,二房东练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问题,承诺不再从事群租行为,并依法接受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群租违法行为因其隐蔽性,让执法人员办案困难重重。有的二房东让执法人员吃闭门羹,有的在执法人员检查时整改事后又立马返潮,有的甚至直接“消失”。但是群租行为造成的安全隐患却不容小觑。

法律适用与处罚依据:

《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五条:

出租住房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以原始设计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建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

(四)厨房、卫生间、阳台、贮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五)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和人均居住面积符合本市相关规定;

禁止违反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将住房用于群租。

禁止将违法建筑、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房屋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用于出租。

《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出租住房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区房屋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案例警示与普法解析:

线路复杂,火灾隐患:群租房大多设置大量的家用电器和插线板,线路杂乱,多条电线被杂乱挂在墙上,及其容易引发火灾,严重危害住户个人身体和财产安全。

煤气乱用乱放,易燃易爆炸:不少租户将煤气罐放置在过道上,几户人家共用一个煤气灶做饭,使用频繁,始终处于无人检查维护的状态,极易导致煤气泄露引起爆炸、火灾等。

改造不合理,倒塌威胁:一些房东受利益驱使,人为改变原来的房屋结构,本来只住一户人家的房屋,通过分隔可以住进几户甚至十多户人家,房子原本的构造被破坏,承重墙难以承受墙体重量,容易发生倒塌事件。

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疏散通道被杂物堵塞,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甚至无法打开,发生火灾后人员疏散及其困难。

数人一室,鱼龙混杂:有的群租房一个房间住8—10人,上下铺,几乎是床挨着床,室内空间过分拥挤。在群租房内,犯罪的隐密性较高,只需要采用一些简单的犯罪手法就可以进行犯罪。住户的财产安全不能够得到保证。

噪音扰民,作息混乱:如遇群租房的入住人员作息时间不规律,不仅会导致租住环境混乱,噪音等也会打扰到周围人休息。

垃圾堆积,环境恶劣:群租房由于入住人数过多,居住环境整洁很难得到保障,垃圾堆积情况也时有发生。

虽知群租行为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且不受法律法规保护,却仍有不少人为了眼前的利益“铤而走险”。但是,违法必受罚,规范经营才是正途。在今后的工作中,重固镇综合行政队将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继续加大宣传劝导力度,普及群租整治相关法律法规。希望居民群众能广泛参与监督,积极贡献力量,发现违法群居或消防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守护生命安全,共同建设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