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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区委办、区府办<关于严禁本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QE8-00000-2013-008

主动公开

重委〔2013〕38号

2013.11.05

各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党委)

现将区委办、区府办印发关于严禁本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青委办[2013]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严禁本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品的实施办法》(青委办[2013]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