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E8101000-2008-004 关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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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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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5
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文件
重府〔2008〕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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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固镇人民政府
关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公司、企事业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社区在促进就业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力度,根据青劳保(2007)46号《关于全面推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按创业富民、就业利民、保障惠民、和谐安民的目标要求,认真做好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工做的质量,不断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为构建和谐社区、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目标
1、全面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形成社区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
2、充分掌握社区内劳动力资源情况,实施跟踪管理。
3、多渠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使社区内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就业率达到96%以上。
4、建立零就业家庭管理制度,努力在社区内消除"零就业家庭",经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在一个月内实现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做到"动态为零"。
5、做好"双困"人员的认定工作,使"双困"人员就业安置率达到100%,同时做好特殊群体(吸毒、刑释解教人员、残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
6、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功能齐全,所有求职人员和需要就业援助的人员都能得到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社区居民对就业工作,包括岗位开发、就业服务、就业安置等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要求
1、镇成立有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搭建工作班子;各村(居)要建立相应的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计划,使创建工作在组织上得到保证,在机制上得到落实。
2、各村(居)明确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联络员,由各村、居就业援助员担任,每月上报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
3、建立日常考核和动态评估相结合的机制。镇社保中心每半年对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四、工作措施
1、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就业政策
认真做好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在社区的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信息窗口和就业援助员深入居民家庭等多种形式,对社区居民开展政策宣传及政策解答。要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促进就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创造性地开展促进就业工作。
2、充分掌握社区内劳动力资源情况
充分发挥就业援助员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中的积极作用,各社区专职就业援助员对小区内的劳动力资源状况定期进行调查摸底,每月统计一次,每季上报一次并做好台帐,及时更新。全面掌握小区内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双困"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学历、特长、目前状况、就业意向等各项基础信息并实施动态管理。
3、开展小区就业援助
针对不同对象制订不同的援助方案,建立就业援助托底基地,同时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在小区内积极开发各种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及时、全面掌握小区内"双困"人员的实际情况,做好"双困"人员的认定工作,经认定的"双困"人员在三个月内给予100%的就业安置。
在掌握零就业家庭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做好对零就业家庭的申请认定、援助服务、动态管理、专项扶持等工作,确保在一个月内实现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解决一户",做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4、加强社区就业服务的基础管理
加强社区就业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基础管理和制度建设,规范就业服务标准,优化就业服务流程。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强化业务考核,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不断提升就业服务的能力。
二00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