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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8101000-2008-012 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制度的试行办法

主动公开

2008.08.15

中共青浦区重固镇委员会文件


重委〔2008〕36号

中共重固镇委员会 重固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制度的
试行办法

各村(居)委会:
       根据青委(2008)1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村级组织综合配套改革的试行意见》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收支管理,保证村级基层组织正常运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沪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公开和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村级财务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量入为出原则。根据财政保障资金的界定范围、规定标准以及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实际水平,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入为出,合理安排,不得安排赤字预算。
       (二)全面预算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村行政管理部门全部经济活动均必须纳入预算管理范围,服从预算安排。
       (三)预算控制原则。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正常运转,把有限资金为民多办实事。
       (四)民主管理原则。预算草案和调整方案,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通过的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必须向村民公开,决算情况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和接受审议。
       (五)分类预算原则。为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保障村民集体利益,年度预算分别编制财政保障性资金收支预算和集体经营性资金收支预算两大类。
       二、预算编制的内容
       (一)财政保障性资金收支预算编制
       收入主要包括:财政保障资金补助、上年结转收入。支出主要包括:社区管理支出和公共服务支出。
       社区管理支出预算包括村干部报酬及补贴、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电话费、报刊杂志费、日常维护费),其他管理人员报酬及补贴(条线干部、其他管理人员)、村民会议误工补贴等。人员支出预算,应根据预算人数和人员支出标准编制,其中村干部预算人数应经镇组织人事部门审定,人员支出标准应根据镇职能部门批准方案及有关规定执行;村其他管理人员应本着必需和精简的原则在改革的基础上进行合理配备,并按镇下达的控制数进行编制。办公经费预算依据村两委班子实有职数、村民人口等,并结合上年实际发生和镇下达的控制数编制。
       公共服务支出预算包括综合治理经费、各类统筹、公共设施维护经费、水域陆域保洁保绿人工费、垃圾清运费、支农惠农(农业设施修添养护、农机修添养护、抗洪救灾、灌溉水电费贴费、农业公共用工补贴)、卫生服务站费用以及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五保户、困难户、拥军优属补助、移风易俗等,根据上年或实际需要,并依据财政保障资金状况予以编制。
       (二)村级集体经营性资金收支预算编制
       收入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土地租赁收入、房屋租赁收入等)、发包或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财政扶持、动拆迁、利息等)、上年结转收入等。支出主要包括:经营支出、实事工程、村民福利等。
       在集体经营性资金中,按收入水平以及村级债务规模状况适当 安排偿债基金,力争通过三至五年时间清偿全部村级债务(包括财政债务)。
       (三)按支出总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难以预见的特殊支出。
       三、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方法
       (一)财务部门据实将上年的各项收支分类归集、分析汇总,按照预算范围、标准以及量入为出原则,并对照年初制定的各项计划任务,提出初步分析报告。
       (二)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结合年度工作总结,专题研究财务部门的报告,并按轻重缓急、量力而行的原则提出可行性意见。
       (三)正式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草案,并提交村务监督小组审议和村两委班子审定。
       (四)将村两委班子审定后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提交村党员代表议事会审议以及村民(或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通过的年度预算方案应上村务公开栏公布。
       四、预算的执行、调整和决算
       (一)由村两委班子将年度预算方案确定的各项收支目标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制定措施加以落实。
       (二)按年度预算方案规定的收支内容、款项和时间节点进行财务监督,并每月将执行情况定期予以公布。
       (三)年度预算批准后,一般不予调整。执行过程中,确因政策性增支项目、发生重大事项等导致预算超支的,应按预算审批程序先行修改预算,即需经村两委班子讨论、村务监督小组审议、镇主管部门审核、村民(或代表)会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四)年末由村财务部门编制财务决算,提出决算报告,并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
       (五)决算报告需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报告。
       五、预算的管理
       (一)建立新的帐户体系。每个村必须在银行开设财政保障资金和村级集体经营资金两个帐户,独立核算,资金一般不得相互占用;财政保障资金实行封闭运行,村级集体资产托管资金实行由按预算内容和项目进度监管拨付。
       (二)规范村级集体资产托管资金管理办法。各村集体资产托管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村级集体资产不动产经营收入由镇资产公司统一收取,实行专户管理,并按各村隶属关系设立台帐代管(资金所有权仍归属所在村),按照单位申请、年初预算予以拨付。
       (三)规范财政保障资金支出拨付程序。财政保障预算资金支付按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办理。
       1、人员支出:村两委干部人员的所有基本报酬、绩效报酬以及福利费,采取"单位造单,组织人事科审核,财政统一直接支付至个人帐户"办法,实行财政统发和个人收入阳光帐户制度。
       2、各类专项性支出:需由镇职能部门考核拨付的有关专项性支出,应按考核结果按实拨付;有关设备类专项纳入政府采购范畴的,须实行集中采购,统一直接拨付至供应商帐户。
       3、实事工程支出:对由财政安排的村级实事工程,应按规定办理招投标手续和项目审计,由镇财政统一直接拨入项目承办单位。
       4、村级的公用支出和其他未实行直接支付的支出:根据预算和均衡性原则,分月进行拨付。
       (四)结余处理。当年村级财政保障资金收支结余,全部上缴镇财政,滚存用于以后年度对村级财政保障的预算支出;财政专项资金结余应全额上缴财政。
       六、指导和监管
       村级财务收支预算由镇财政科、经管中心、资产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200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