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级社区事务代理室建设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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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8
索取号:QE8101000-2008-016 发文字号:重府〔2008〕69号 发文日期:2008-09-24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青府办发[2008]49号文件《关于加强青浦区村级社区事务代理室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转变政府职能,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的目标,在镇建立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按照拓展服务方式,延伸服务事项的要求,现就我镇村级社区事务代理室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改进政府公共服务方式。通过将社区事务受理向基层村委会延伸,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基层群众享受"便捷、亲和、透明"的政务服务。
二、总体目标
(一)实行一口受理。通过代理室的建设和对代理室工作人员的培训,逐步实现社区事务在村委会层面的一口受理,即涉及到公开的事项,代理室工作人员可以受理或代理。
(二)方便群众办事。社区群众只要进入"代理室",即可以在一个服务窗口查询或办理有关事项。代理室不能办理的事项,工作人员接收后可以予以代办。群众需要解决的事务可以就近办理,避免长距离来回奔波。
(三)实现资源整合。代理室多数事务以代理为主,工作人员接收代理事项后,根据事项多少和缓急,一周内集中一次或数次前往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办,实现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完善服务。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着眼于基层群众政务办理需求,特别是对最关心、最需要,通过努力又可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供服务。
(二)坚持标准化的原则。代理室建设要在达到共性的基础上追求个性,真正以标准化为抓手,实现管理统一性、建设标准化、服务内容规范化。
(三)坚持高效运作的原则。通过统一代理、集中受理的形式,降低政务办理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四)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代理室的设置是给基层群众办理事务提供方便,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切实为民开展服务。
四、时间节点
(一)二年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市、区民政局的建设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从2008年起,在2年内完成全镇8个村代理室的建设工作。
1、2008年,完成5个村代理室建设工作;
2、2009年,完成3个村代理室建设工作;
(二)2008年工作推进节点
7--8 月:开展工作调研,进行动员部署,建立镇、村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完成代理室选点等工作。
9 月:启动建设工作,各村要落实代理室工作用房和工作人员,为代理室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建立工作制度,培训工作人员等工作。
10 月:代理室设备调试及试运行。
11--12 月:检查验收总结。
五、建设标准
(一)完善硬件配备。代理室一般要求设置在村委会办公场所驻地,门口悬挂统一代理室标牌,使用面积一般在30平方米左右。同时,按照资源整合的原则,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办公用品,如办公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资料柜等。代理室在明显位置要设立政务办理公告栏,放置相应的政务办理告知单,要制定统一的受理手册和代办件工作袋。要设立相应的为民服务设置,如桌椅、放大镜、老花镜、书写纸笔等。
(二)明确代理事项。规范代理项目的设置,代理室工作人员应做到"一人对多项事务"的服务。
(三)统一运作机制。要实现"代理室统一代理、中心集中受理",代理室可根据事项多少和缓急,在一周内集中一次或数次前往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同时,要开通电话受理业务,方便群众政务咨询和办理。有条件的村要通过电子政务等有效手段,保证代理信息的按时送达或上传。
(四)统一管理模式。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对代理室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村委会负责代理室的日常管理,制定规章制度、统筹事项设置、完善人员配备和落实相关经费。实行"三个统一",即办事场所、咨询告知、服务规程统一。
(五)统一服务规范。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统一办事流程、办事规程、办事时限、办事时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按照工作内容建立台帐,按照工作分类统一档案管理,按照操作流程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实现工作对接。
(六)统一标识标志。根据《上海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规范手册》的标准,代理室标识标牌的颜色、字体、规格全市一致,门牌由市民政局统一配发。
(七)配备工作人员。代理室每天的坐班工作人员建议为2人,一般一名为在职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名为专职工作人员,原则上由各村就业援助员担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设代理室是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和认真贯彻落实,镇成立村级社区事务代理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潘慧敏任组长,卜引芳、顾全英任副组长,孙阳、蔡秋平、朱益忠、颜培忠、沈雷为组员。各村要把村委会社区事务代理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统筹安排,加大推进力度;作为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村委会的延伸,受理中心要加大对代理室的工作指导和培训力度,确保代理室有序运作。
(二)规范服务、加强培训。各村委会要优化人员配备,确保社区事务代理室工作人员在岗服务,同时,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要上墙公布或通过告知单告知群众。
(三)提高效率、提升水平。各村委会要以社区事务代理室标准化建设工作为抓手,加强为民服务工作,切实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水平。
(四)因地制宜、提倡节俭。服务用房一般应与村委会同址设置,尽量利用现有房屋,不搞豪华装修,主要体现功能,方便群众办事。
附件:重固镇村级社区事务代理室建设二年具体指标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