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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经济发展季度目标考核奖励办法

主动公开

2010.04.09

索取号:QE8101000-2010-008     发文字号:重府〔2010〕15号   发文日期:2010-03-22

各开发区、招商公司、村委会: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确保2010年度经济发展各项指标全面完成,决定对各开发区、招商公司和村实行季度考核,对完成税收和招商项目季度目标的单位实行嘉奖。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三个开发区、三个招商公司、八个村。

二、考核项目

年初下达的考核任务指标:税收、招商项目。

三、考核办法

对每单位每季度末累计完成的指标进行考核(季度目标分解见附表)。

四、奖励标准

三个开发区完成税收任务的奖7000元,完成招商项目的奖3000元;三个招商公司完成税收任务的奖5000元,完成招商项目的奖2000元;八个村完成税收任务的奖3500元,完成招商项目的奖1500元。

五、奖金结算

该考核嘉奖奖金由各公司总经理和各村书记全额享受。资金由镇财政负担,不计入干部年度报酬总额。奖金的发放于每季度次月根据考核情况予以结算兑现。

  

附件:重固镇2010年各公司、村招商引资季度目标分解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