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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镇实施意见

主动公开

2011.05.10

索取号:QE8101000-2011-005   发文字号:重府〔2011〕27号   发文日期:2011-04-28

  

各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全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全力打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市、区食安联办关于《创建20102011年度上海市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镇的指导意见和创建标准》,推动市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重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各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树立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监督、自律、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全镇食品安全水平,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构建和谐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示范镇创建活动,促进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目标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管网络健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居民食品安全知识丰富,食品安全法律意识较强。

(三)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严禁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蔬菜农药残留定性检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四)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各村(居)内合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无食品安全不良记录;与食品生产企业100%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有关要求。

(五)食品流通环节。主要街区、道路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现象,规范流动食品摊点经营行为;重点食品经营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

(六)餐饮消费环节。主要街区、道路坚决取缔无证照餐饮经营现象;企事业单位、工地食堂持证率达到95%以上;食品原料采购必须索证索票并建立台帐;从业人员100%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农村家庭办宴申报、消毒药物发放指导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发挥镇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建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对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监管信息网络,镇、村(居)二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面达到100%;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建立宣传教育队伍,落实宣传教育经费,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工地、机关巡回宣传,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在街区醒目处设立食品安全宣传专栏、拉横幅,宣传覆盖率达到100%

(三)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

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队伍,加强对农业生产者宣传培训,推广农业规模化经营,推广低毒高效农药;加强农产品经营、生产监管,控制禁用农药、兽药在生产中使用;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免疫工作,各类重大动物免疫率达100%;扩大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样本量,不断提高检测合格率,种植户100%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用药承诺书。

(四)加强食品生产加工质量监管

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质量卫生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和备案工作;加强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积极培育食品生产品牌企业,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能力;保持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联合执法。

(五)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有效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熟食专卖店等重要场所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对重点食品的溯源和自检工作,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制度,规范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市场内固定摊位经营者100%亮照经营,食品经营户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市场内销售的肉类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六)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

加强餐饮和集体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推广餐饮单位监督公示制度;加强各类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实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全部达到AB级管理标准;健全餐饮消费经营单位食品原料索证和台账登记制度;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并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做好农村家庭自办酒席申报登记、食品卫生安全指导和消毒药物的发放工作。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于2011年度正式实施,年内达到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目标。

(一)第一阶段组织部署阶段(34月)

健全组织网络,成立各级领导小组,落实责任。责任分解到创建工作小组及责任单位,确定阶段目标和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简报、宣传材料、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及要求,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人人关心、个个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510月)

对照本计划,结合创建标准,全面梳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并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围绕创建标准,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发挥镇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开展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各环节状况调查整治,建立健全台账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全面加强保障体系、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建设。在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具体措施,开展宣传教育,进行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份)

及时完成示范镇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评,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建要求,迎接上级部门组织的验收评估。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领导为组员的重固镇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镇领导小组;建立以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领导为正副组长、各村(居)行政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小组;发挥镇食品联席会议的作用,各职能部门协同努力,各村(居)结合本地区食品产业特点和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制定实施计划,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为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镇提供组织保障。全镇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工作责任、经费保障、监督检查四个到位,以创建活动开展为载体,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创建工作总体目标。

(二)健全体制机制

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分别建立例会制度、信息管理报送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目标考核制度、村(居)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建立镇、村(居)、企事业单位三级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管网络,确保创建工作的规范和有序。

(三)加强责任考核

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将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纳入各村(居)的食品安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按照要求,创建工作不达标的村(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创建达标的村(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切实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四)加强指导协调

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工作涉及部门多,各职能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沟通,相互协作,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督查频次,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示范镇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五)加强宣传教育

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知晓率,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宣传栏、横幅、黑板报、上街宣传、分发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专题宣传,向广大市民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努力营造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广大群众积极监督的良好氛围,为创建活动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加强对餐饮企业、企业食堂、农村茶担、厨师等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持证上岗率,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六)加强长效管理

要紧紧围绕保障食品安全这一根本目标,结合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转变监管理念,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措施。对创建评估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分析总结,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巩固创建成果,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