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委办、区府办<关于严禁本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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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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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8
索取号:QE8101000-2013-008 发文字号:重委〔2013〕38号 发文日期:2013-10-23
各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党委):
现将《区委办、区府办印发〈关于严禁本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青委办[2013]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严禁本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品的实施办法》(青委办[2013]34号)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