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祥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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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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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1
索取号:QE8001000-2009-005 发文字号:重委〔2009〕15号 发文日期:2009-4-27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
经研究决定:
庄祥华同志任镇办公室主任;
张永华同志任镇党委秘书、办公室副主任;
杨龙庆同志任镇办公室副主任;
徐 新同志任镇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
朱晓鸫同志任镇文明办主任、党群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倪 健同志任镇党群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沈丽琴同志任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王海云同志任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卜引芳同志任镇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 琛同志任镇社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刘红莲同志任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陆洪芳同志任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马争真同志任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胡朝晖、蔡铿铿同志任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
蔡秋平同志任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周 丽同志任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姚利军同志任镇财经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陆海荣同志任镇财经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
冯坤荣同志任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雷爱慧、黄 慧同志任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顾全英同志任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兼任社区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赵 雄同志任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丁雪元、章关禄同志任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 春同志任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马国忠同志任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顾生荣同志任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沈 雷同志任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
刘桂岛同志任镇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
陈其青同志任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副所长;
黄 芳同志任镇党员服务中心副主任;
建议免去陆剑青、朱根海同志镇总工会副主席职务;
原镇党政办公室、镇组织人事科、镇宣传科(文明办)、镇财政科、镇经济贸易科(安全监督管理科)、镇社会保障科、镇社会事业科、镇规划建设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镇农业水利科、镇经济管理服务中心、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镇文化体育指导中心、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法律服务所、镇社救所的领导职务因机构撤消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