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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青浦区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QE8303000-2014-007

主动公开

重府办〔2014〕3号

2015.01.12

各村、居,机关各办、事业中心,各镇属集体公司:

现将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印发的《青浦区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