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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0.04.15

索取号:QE8301000-2010-001    发文字号:重府〔2010〕17号   发文日期:2010-04-09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2000年全国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人口状况已发生很大变化。为查清现有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从而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青府发〔201013号)精神,现就本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人口普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人口普查是一项深入千家万户进行的大规模的社会调查,涉及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以及社会的各个方面,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和严密的组织保障。为此,镇政府成立重固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附件一),负责全镇人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经中心统计站,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各村(居)也要相应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负责人的的普查工作小组(附件二),并结合实际,选聘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附件三),认真做好本区域人口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各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把人口普查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抓好各个环节。对人口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确保本镇人口普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必须加强宣传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搞好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广播、横幅、专版和政务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履行公民义务。要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参加人口普查工作,届时将从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户籍民警、村(居)委会干部中,临时选调工作人员和普查员。

三、建立岗位责任制,实施科学有序的系统管理

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需要科学有序的系统管理。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借鉴历次人口普查的经验,坚持质量第一,对人口普查的全过程进行精心设计,统筹安排,科学管理,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普查单位要建立严密的岗位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保证人口普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四、坚持勤俭节约,妥善安排人口普查经费

人口普查是一项全国性、大规模、多项目的人口登记和调查研究工作,需要动员众多人力,耗用相当多的物力、财力。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足额拨付。普查机构要在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下,切实解决人口普查所需的经费。同时,要落实办公人员、办公用房和必要的交通工具等,以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严格按照人口普查内容和时点,坚持依法普查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111日零时。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人口普查要求,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人口普查所需,不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通知

  

附件:一、重固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村、居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小组名单上报表;

三、村、居第六次人口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名单上报表

  

    

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