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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废旧物资回收行业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主动公开

2011.02.10

索取号:QE8303000-2011-001   发文字号:重府〔2011〕6号   发文日期:2011-01-24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维护经济秩序,规范我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收购活动,消除安全隐患,防范违法犯罪,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废旧物资回收行业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达到以下目标:

1、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废品收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收购生产废旧金属和违反有关规定收购、处置、运输市政公用废旧金属物资和生产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报废机电设备、报废船舶及其部件和配件、报废金属商品的废品收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3、查处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转包、分包、异地设场收购等不规范经营行为。

4、规范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收购、处置、运输行为,促使达到消防、环保、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建筑物安全及规范管理等各项要求。

5、合理规划设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场所,规范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的设立,严格许可注册,建立健全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经发办、建环保办、综治办、环卫所、安全事务中心、城管监察分队、派出所、工商所、规土所房管所及供销社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镇经发办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情况汇总、反馈和通报等。

三、职责分工

1、经发办: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本镇废旧物资行业的日常管理,开展本镇辖区内联合执法整治行动,负责对本镇的集中整治工作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情况汇总上报和总结工作。

2建环保办:负责废旧物资收购网点的布点规划。贯彻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及各级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废旧物资收购站的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和噪声处理,督促废品收购站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定期对废旧物资收购站内部和周围进行相关环评,对不合格者依法予以处理。

3、综治办:负责对辖区内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的全面排摸,进行登记造册。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的综合管理服务,防止出租屋成为地下回收废旧物资的黑点。加强日常巡查,防止违法经营行为的回潮,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4、环卫所:加强对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回收过程中的清洁、卫生等方面的指导及整治过程中的废旧物资清运处置工作。

5、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负责检查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

6、城管部门:负责检查废品收购站经营场所是否存在违法搭建行为,是否全封闭及与居民区、办公区是否隔离等情况。并依法查处流动无照收购废旧物资的活动。

7、派出所:负责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和违反有关规定收购、处置、运输市政公用废旧金属物资等活动,查处和打击无证经营、收赃、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整治。

8、工商所:依法查处取缔固定场所无照等违法违规收购废旧物资的经营活动,受理规划布点的废旧物资收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

9规土所:加强土地管理,对废品收购经营中的非法占地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行为予以制止并查处。并对站内违章搭建进行检查,并协助做好站内的统一规划。

10房管所:负责物业单位加强对废旧物资收购工作的管理,严禁小区内设置非法收购点。

11、供销社: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供销社系统废品回收企业的开展集中整治,对存在的问题负责落实整改,并建立系统内废品收购企业规范管理的长效制度。

12、开发区: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废旧物资收购行业不予以接纳,把好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的准入关。

13、各村(居):限制辖区内的商铺、土地等场所作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站点。做好对村(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控制村(居)民转租房屋、土地作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场所的工作。加强对辖区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的监管力度,派专人进行巡查,发现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立即报告。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组织部署阶段(2010122220101231

成立镇废旧物资收购行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负责人,明确职能部门;制定条块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上报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2011152011115

对辖区内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基本情况分类进行全面排摸登记,并要求企业按行业和职能部门要求自查自纠,予以整改规范。

3、集中整治阶段(20111162011228

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全面规范整治行动,无证无照的予以取缔,有证照的予以规范,存在问题的予以整改,应予查处的予以查处,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办。

4、顽症排解阶段(2011312011430

对集中规范整治阶段不能解决的顽症,联合区职能部门着力进行查处。

5、检查评估阶段(20115月)

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镇规范整治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检查评估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镇区内废旧物资收购行业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切实承担起整治责任,确保在限定时间内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整治任务。
  2、坚持标准,精心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狠抓落实。对已明确的的任务分工,不得相互扯皮推诿、延误整治进度,要坚持效率优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严格执法,确保效果。整治推进过程中,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要坚持原则,依法处置。要转变执法方式,做到处罚与疏导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提高行政执法服务水平。

4、建立管理长效机制,以堵为主,堵疏结合,监管与服务并举,确保废品收购站点整治规范工作做到治本、长效、不反弹,使废品收购行业有序发展,健康发展,协调发展。

5信息反馈机制。对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建议,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做好信息情报的报送工作。各职能部门在每月30日前向镇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传真59785397

  

  

0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