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经济发展招商明星、纳税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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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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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1
索取号:QE8315000-2011-004 发文字号:重府〔2011〕16号 发文日期:2011-04-01
各开发区、招商公司、村委会: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确保2011年度经济发展各项指标全面完成,决定开展2011年度经济发展招商明星、纳税明星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现将具体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关于招商明星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开发区、招商公司和村招商工作人员、委托招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
二、评选名额
开发区6名,招商公司2名,村2名。
三、评选项目
当年招商项目产税额、当年招商项目数和招商项目产税率。
四、评选办法
对年度累计完成的指标进行考评,三项评定项目折合总分为100分,产税额、招商项目数和产税率分别占比为50%、30%和20%。最后得分为开发区前6名、招商公司前2名、村前2名的人员经考评小组评定通过后命名为年度“招商明星”。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中成效特别突出的不受上述评分限制。
关于纳税明星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注册在本镇的所有纳税人。
二、评选名额
10名。
三、评选办法
年内纳税入库数额较大的对本镇地方贡献突出的排位前10名的纳税人,经考评小组评定通过后命名为年度“纳税明星”。
招商明星和纳税明星于年底根据评选结果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