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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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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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1
索取号:QE8315000-2011-008 发文字号:重府〔2011〕47号 发文日期:2011-07-14
白鹤镇、华新镇、赵巷镇人民政府、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根据青浦区人民政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通告的精神,我镇被列为试点区域。由于调查工作涉及我镇与贵单位的相邻土地,为确保调查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望贵单位协助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协助将区政府通告发放到与我镇相邻的村和村民小组,张贴到村委会公开栏和村民小组的明显部位,并进行摄影(记录张贴过程)和拍照;二是组织推选指界人,配合我镇在土地调查过程中的指界工作。望能给予大力支持。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