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招商明星、纳税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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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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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5
索取号:QE8315000-2012-002 发文字号:重府〔2012〕14号 发文日期:2012-03-08
各开发区、招商公司、村委会:
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后劲,全力以赴稳增长,确保全镇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招商明星、纳税明星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招商明星评选办法
1、评选范围
各开发区、招商公司和村招商引资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招商人员、委托招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
2、评选名额
开发区6名,招商公司2名,村2名。
3、评选内容
2012年当年度招商引资项目数、项目注册资金、项目产税额和项目产税率。
4、评选办法
采用全年综合考评的办法,对各参评人员当年度招商引资项目数、项目注册资金、项目产税额和项目产税率进行百分考评,其中,注册资金、产税额、产税率和项目数占比分别为30%、30%、20%、20%。综合考评得分开发区前6名、招商公司前2名、村前2名的人员,经相关组织程序后,授予当年度“招商明星”称号,予以表彰和奖励。
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中成效特别突出的不受上述考评限制。
二、纳税明星评选办法
1、评选范围
落户重固镇的所有纳税企业
2、评选内容和名额
2012年度重固镇纳税额前10名企业
3、评选办法
根据青浦税务局第七和第十四税务所提供的当年度纳税入库数额排位前10名的纳税企业,经相关组织程序后,授予当年度“纳税明星”称号,予以表彰和奖励。
本办法由镇经济发展办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