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固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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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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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8
索取号:QE8315000-2012-004 发文字号:重府〔2012〕30号 发文日期:2012-05-29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
现将《重固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重固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市政市容管理联席办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国家级卫生镇为契机,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营造整洁、靓丽、有序的集镇环境,切实提升我镇的城市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有效推进集镇长效管理,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工作机制,完善各部门考核机制,创造“整洁、靓丽、有序”的集镇环境。具体目标,要在今年的全市市政市容管理工作考评中,在市容环境卫生市民满意度测评中达到中等水平。
三、时间节点
本次整治活动时间安排为2012年5月下旬至2012年12月底,分五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5月下旬——2012年6月上旬)
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治目标任务,下发整治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6月中旬——2012年7月底)
各部门按照镇政府工作要求及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清除难点顽症问题,切实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8月上旬——2012年10月上旬)
各部门按镇政府要求,对照前阶段集中整治的有关情况,巩固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防止出现回潮现象。
(四)检查评估阶段(2012年10月中旬——2012年11月上旬)
由镇政府组织对各部门的整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评估,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提升我镇城乡环境管理水平。
(五)迎接考评阶段(2012年11月中旬——2012年12月底)
根据市市容管理工作考评和市容环境卫生市民满意度测评的有关要求,各部门对照测评指标体系开展集中自查自纠活动,落实相关措施,迎接市有关部门的年终考评,确保考评取得较好成绩。
四、组织领导
2012年是我镇推进国家卫生镇创建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加强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先期成立的创建国家卫生镇领导小组同时作为镇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的领导小组,不再另行发文。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为重固城乡环境面貌的改善共同努力。
五、主要任务
不断完善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部门之间协调、协作。进一步加强巡视检查,对各相关职能部门自身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开展经常性检查和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考评,建立考评机制,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问题的整治:
(一)加强城乡建设,规范各类施工管理(责任单位:规保办、新镇公司)
根据城乡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统筹兼顾,制定建设计划,规范各类施工管理,研究建设施工的科学性及便民性。严格落实技术标准,加强城乡道路建设,加大巡查力度,做好经常性养护工作,出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道路平整畅通。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扬尘污染、渣土处置等着重进行排摸,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工程渣土偷倒乱倒行为,切实加强工地周边环境卫生保洁治理。
(二)加强城乡环卫保洁水平,逐步提升市容市貌(责任单位:社发办、环卫所)
建立完善城乡保洁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道路清扫程度和冲洗率。推进集镇主要道路洁净工程示范路建设,提高车站、农贸市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共场所的保洁频率,提高双休日、节假日的保洁力度,强化生活垃圾管理,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三)加强户外广告、乱设摊、跨门经营、“三乱”管理(责任单位:城管分队)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对乱设摊、跨门经营进行治理,强化经营户门责管理,做到签约率、履约率100%。积极开展乱设摊、跨门经营专项整治,加强临时疏导点管理。逐步改善和规范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定期开展户外广告、户外设施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破、残、危”广告设施,加强检查,落实整改。经常性开展镇区主要道路的“三乱”清理工作,通过停复机、立案等行政手段,逐步减少“三乱”的产生。
(四)加强道路乱停车治理及黑三轮、黑车整治(责任单位:派出所、交警、城管分队)
由派出所牵头,交警支队配合,加强对道路乱停车的执法管理。对早、中、晚及节假日、双休日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加强对主要道路、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执法整治,加大对黑三轮、黑车非法营运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城管分队切实加强非机动车的有序停放管理,不断提升停放规范化标准,要因地制宜,科学设置停放点。
(五)加强违法建筑治理(责任单位:各村、居、拆违办)
根据区拆违办工作的总体部署,着力遏制新违法建筑的产生,着力推进存量违法建筑的整治。对在建违法建筑实行快速处置机制,坚决拆除,不得形成;对存量违法建筑锁定目标,有序拆除,全面完成区下达拆除存量违法建筑1.1万平方米的任务。
(六)开展农田棚舍治理,改善农村环境(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通过综合治理,使农田整洁无棚舍,农产品安全有保障,农业布局科学合理,安全生产无隐患。
(七)加大对废旧行业收购点的整治(责任单位:综治办、经发办、各村、居)
加大对无证废品收购点专项整治力度,强化巡查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全面整治取缔无证非法废品收购点,加强监督,确保长效管理。
(八)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安管中心、食药监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商所)
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开展经常性食品卫生检查,对无证、非法地下加工点予以整治取缔,加大对地下行医、地沟油加工点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取缔。
(九)加强绿化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农服中心、城管分队)
加大镇区绿化规划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各类绿地、特色绿化、行道树等建设。进一步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不断提升养护作业水平,切实消除“缺管缺养”现象,确保镇区绿化面貌良好。
(十)加强河道治理和保洁(责任单位:水务所、环卫所)
加大保洁力度,加强河道监管,确保水域保洁全覆盖,逐步提升水域保洁水平。
加强堤防建设和清淤疏浚工程,规范河道轮疏工作,清除河水“黑、臭”现象,提高抗洪防汛能力。
(十一)加强旧房改造和建筑立面及物业管理(责任单位:房管所、规保办、物业公司)
督促物业做好小区环境卫生、绿化养护、车辆停放等工作。加强对小区外立面的维护,切实加强对危房、旧房立面改造,督促物业加强小区违法搭建的制止及上报工作,积极受理居民诉求,及时规范处理,为居民解决“急、难、愁”问题。
(十二)加强网格化运行工作(责任单位:城管分队、各职能部门)
深化网格化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协调监管,完善网格化管理格局,不断拓展网格化管理范围和内涵,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平台作用。建立信息综合分析制度,及时发现问题,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十三)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共建(责任单位:文明办、社发办)
发挥市民巡访团、志愿者、行风政风监督员等作用,加强与人大代表,新闻媒体沟通交流,联动文明办创建爱国卫生月等活动,壮大志愿者队伍,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认同,逐步形成城市管理、市容市貌治理共同价值观,有效推动城市文明不断发展。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