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镇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推进实施情况督查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3.03.11
索取号:QE8315000-2013-004 发文字号:重府〔2013〕3号 发文日期:2013-3-4
各村居、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为保障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确保实现年度目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对2013年镇政府65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推进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责任
各责任单位应根据《重固镇2013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分工,落实领导负责制,明确主要领导是实施责任人。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工作任务的落实推进,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报送的督查报告要审核把关。同时,各责任单位应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应人员承办具体督查事项,落实责任制,层层抓推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落实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应根据工作部署,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推进有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分析,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配合单位应积极主动,根据部门职责,加强与牵头单位的协作,全力配合推进工作,并定期向责任单位报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要通过召开协调会、推进会等形式,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三、完善报送机制
各责任单位应每季度向镇政府办公室报送镇政府工作任务实施情况,镇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工作推进不力单位工作督促。各单位应在每季度底前以纸质稿和电子稿形式报送当季实施情况,纸质稿由主要责任人签发,并盖章。
1. 2013年3月27日前上报一季度实施情况报告,要求对定量指标以数字或结论来阐述,对定性指标以取得的成效来阐述。
2. 2013年6月27日前上报半年度实施情况的综合报告。对未能按进度如期实施的,要进一步加强力量,落实有效措施,重新安排进度予以推进。
3. 2013 年 9 月 27 日前上报三季度实施情况报告,并对年终完成情况进行预评估。预计不能完成的工作,要深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向镇政府有关领导汇报。
4. 2013 年 12 月 27 日前上报 2013 年镇政府工作实施情况年终报告。全面总结工作的推进情况,并对全年工作完成情况作自我评估。对未能如期、按要求完成的工作,要认真检讨并作出说明。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