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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经济指标季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3.04.24

索取号:QE8313000-2013-002  发文字号:重府〔2013〕19号 发文日期:2013-4-15

各开发区、招商公司、村委会:

为贯彻落实《重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度经济考核指标的通知》(重府〔20132号)的精神,进一步明晰、量化工作目标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确保2013年度稳增长各项指标全面完成,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各开发区、招商公司和村的税收收入(考核目标)和招商项目数实行季度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三个开发区:城郊、万事发、龙洲

三个招商公司:资产、福泉山、商投

八个村:郏店、毛家角、新联、中新、新丰、徐姚、章埝、回龙

二、考核内容

《重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度经济考核指标的通知》(重府〔20132号)下达的税收收入(考核目标)和招商项目数。

三、考核办法

税收收入(考核目标)按各单位每季度末累计完成的指标数进行考核。招商项目数量指标按各单位每季度末累计完成的指标数进行考核(季度目标分解详见附件)。

质量指标按各单位全年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办法另文确定)。

四、奖励标准

三个开发区按季完成税收任务的奖7000元,完成招商项目数量指标的奖3000元;三个招商公司按季完成税收任务的奖5000元,完成招商项目数量指标的奖2000元;八个村按季完成税收任务的奖3000元,完成招商项目数量指标的奖2000元。

五、奖金结算

考核奖金由各开发区、招商公司总经理和各村支部书记全额享受,资金由镇财政负担,不计入干部年度报酬总额。每季度次月根据考核情况予以结算兑现。

本办法由镇财政所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招商引资季度目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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