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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固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核查验收的申请

QE8314000-2017-09

重府〔2017〕92号

2017.07.03

附件

 

重固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区农委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核查验收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相关督查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巩固我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我镇于3月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自查工作。镇领导高度重视自查工作,通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进一步掌握了本镇确权登记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镇共有8个村委会,毛家角村作为试点村于2014年完成登记工作,其余7个村在2015年全面开展。全镇共有承包农户数3191户,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共有3179户,实际户数登记率为99.62%。有12户村民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进行确权登记,其中:徐姚村3户、郏店村2户、中新村7户。承包总面积为11186.02亩,本次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面积为11156.21亩,实际面积登记率为99.7%。按照工作要求,新版权证已经100%发放至确权登记农户。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程序,制定方案。根据重固实际情况,拟定了《重固镇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且以政府文件(重府〔2014〕55号)形式下发至各村委会。

二是健全组织,加强培训。成立镇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经管中心、财政、规土、司法、农服中心等部门为成员。下设在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确权登记工作。各村相应成立确权登记工作指导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分管农业副主任、联村会计、财经指导员、土地信息员等为成员。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动员会,各村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动员,积极参加区、镇组织的业务培训,正确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操作流程和技术。

三是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根据区农委2月23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核查验收的通知》要求,在认真分析我镇工作情况的基础上,于3月初开展自查工作部署会,会上传达了区农委《通知》精神,并就《通知》中相关督查要求作了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对具体检查工作进行布置,明确自查内容、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区农委于5月25日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自查工作的通知》,根据相应文件内容再次组织确权登记颁证验收工作业务会议,进一步解释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布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情况检查表。各村也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积极给予配合,为全面开展自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四是开展自查,积极整改。自3月起,我镇根据实际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工作。严格按照《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验收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自查,并对各村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检查组人员走访了8个涉及确权登记工作的村,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听取各村汇报、访谈农户等。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填写完成《工作保障落实情况检查表》、《青浦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情况检查表》、《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并于6月中旬完成了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工作情况、自查结果、存在问题等方面,确保通过自查将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落到实处。

五是收集整理,规范建档。镇、村分别对此次确权登记的工作资料、登记材料及登记簿等进行整理、归档,包括登记工作方案、工作机构组成情况、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各类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以及相关公示材料、图像资料等,并根据要求增补村民小组土地承包基本概况、完善“一户一表”等材料,妥善保管一切资料。

三、自查情况

在开展自查工作过程中,主要按照四张检查表进行逐项自查,确保自查工作全面、准确。

(一)工作保障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机构。按规定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相关工作人员。二是落实工作经费。共计下拨专项经费36.91万元,用于绘制图纸、印刷费等,保证及时落实、足额下拨工作经费。三是依法依规制定政策。通过民主程序表决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对实施方案进行公开公示,确保确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在“阳光下”开展各项工作。四是保障群众满意度。专门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显示群众满意度达到95%。

(二)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完成情况

一是发包方调查成果。发包方认定正确;发包负责人信息真实、完整、规范;发包调查记事信息详实、全面、正确;发包方审核信息真实、齐全、规范。二是承包方调查成果。承包经营权权属信息与权属文件、事实一致;承包方调查记事信息详实、全面、准确;承包方审核信息真实、齐全、规范,对承包方地块位置、面积等基础信息都进行了公开公示。三是承包地块调查成果。承包地块代码编制正确、规范,做到不漏编重编;承包地块设立正确,按规定明确划分“确权确利”地块;承包地块描述信息正确、详尽;承包地块审核信息真实、齐全、规范,对各项基础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四是审核公示成果。公示材料符合规范要求;审核公示过程、形式、时间符合规定,公示内容通过村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纠纷调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各村都配备1名调解员,镇配备2名调解员;土地承包合同完善、合规,统一签订全市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文本。

(三)承包经营权等级成果完成情况

一是证书、簿册使用统一规定文本,形成合规。按规定建立全市统一的登记簿、印发经营权证。二是政策问题处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确权登记问题履行民主程序,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三是确权登记颁证结果正确。农户承包情况表、登记簿及经营权证相一致。四是申请、受理、审核、登记簿和发证程序规范。严格按照市级登记操作规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五是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建立档案制度,对工作资料、登记资料等分类存档,由专人负责保管档案。

(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

按照要求将农户地块位置编码、地块面积及承包方信息、承包合同、变更合同等资料录入“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土地承包档案全面数字化,同时具有查询、统计分析、数据转换、登记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管理功能。

四、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自查工作,进一步掌握了我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现和梳理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现将相关问题总结如下:

一是基础工作不扎实。各村开展确权登记工作的人员配备比较薄弱,确权登记工作面广量大,村层面工作力量稀疏,导致出现工作粗糙的情况。存在权证户主姓名与本人实际姓名不符的情况,签字的时候有些采用圆珠笔,且情况较普遍,本次自查要求整改。二是档案管理未得到充分重视。绝大部分村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料归档,但少数村在装订资料时有存在缺少材料和装订颠倒和资料涂改等现象。三是公示资料存在薄弱环节。在工作过程中严把图表公示关,但部分村在留存照片等影像资料上仍存在一定薄弱点,未在当时工作过程中留档相关照片,或者存在公示照片内容不够清晰、未将草图装订在册的现象。四是农户签字关无法全面落实。农户申请书、登记表及完善后一户一表原则上要求承包方代表签字,但普遍存在代签情况。五是存在个别农户不愿意登记现象。由于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原因,全镇有14户农户不愿意进行登记,这次自查过程中通过多次沟通和协调,有2户农户愿意进行了确权登记,但部分农户仍暂时因个人利益原因不愿意进行登记,影响了全镇的确权登记完成率。

五、整改措施

针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

(一)进一步规范登记材料。通过反复检查,查找并整改不规范想象,涂改的资料重新签字、盖章并进行替换,遗漏公章、盖章不清楚的资料补齐相应手续,确保登记资料规范、准确、完整。

(二)进一步提升全镇农户登记率。对于全镇登记工作开展过程中未进行登记的12户农户,做好后续跟进工作,积极宣传并进行政策解析,使农户充分理解确权登记工作的意义及必要性,确保登记工作不落下任何一个人,尽快实现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