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重固镇人民政府关于重固镇赵重公路2279号地块综合治理工作的复函作的复函

QE8315000-2017-12

重府〔2017〕33号

2017.05.05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致我镇的《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浦区重固镇赵重公路2279号地块综合治理工作的函》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1、我镇将坚定不移的贯彻市委、市政府精神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坚决在2017年5月15日前自拆或帮拆完成赵重公路2279号地块综合治理工作,并验收合格后,将给予适当补贴,标准为:钢混结构300元/m2;钢架结构彩钢板250元/ m2;砖混结构类200元/m2;彩钢结构120元/ m2;棚舍结构80元/m2(具体数据以测绘公示为准)。

??? 二、我镇对贵司及关联公司积极响应和配合“五违”治理工作的态度表示感谢。关于上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上海利德木业有限公司收购的无证地上建筑物,我镇原则同意在贵司及关联公司按前述时间节点配合完成“五违”治理工作的前提下,可参照评估报告并结合折旧等因素,待该地块提前解困动迁协议签署后一并考虑给予相关适当补偿。

三、望贵司及关联公司继续积极配合我镇开展“五违”治理工作,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治理。若逾期,我镇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法采取强制程序整治“五违”现象,届时将取消一切无证建筑的相关补偿。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