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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重固镇退休乡村医生医龄补贴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QE831100020250001

主动公开

重府〔2025〕6号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

2025.03.25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提高重固镇退休乡村医生医龄补贴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提高重固镇退休乡村医生医龄补贴的实施细则

根据青浦区卫健委《关于进一步提高青浦区退休乡村医生医龄补贴的实施方案》(青卫健办〔2024〕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镇退休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退休乡村医生实际情况,特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重固镇退休乡村医生医龄补贴的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补贴对象

1.在重固镇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未纳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退休人员,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医师(医士)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赤脚医生证、健康助理证的人员;

2.经审核认定的无证或者证件遗失的退休乡村医生。

二、医龄计算

在各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乡村医生岗位上工作的累计年数(统计时需精确到具体月数),退休后返聘时间不计入在岗时间。计算补贴时,医龄若不满6个月,按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退休乡村医生身份和医龄认定

退休乡村医生身份和医龄认定工作由其工作的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所在村居负责审核,需填报《重固镇退休乡村医生身份和医龄认定表》,并由村居委审核盖章后公示5个工作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现有台账资料,对村居排摸上报的乡村医生信息再次审核确认,由社发办组织二次公示后最终认定身份、医龄。

其中,有证退休乡村医生需提供相关从业证件复印件;无证/证件遗失的退休乡村医生需由两名同时期工作的乡村医生或者工作所在村居委班子成员或村干部签字证明。

四、补贴标准

按认定的医龄,每月给予35元*医龄(年)的补贴,按月发放。凡享受其他生活补贴,其补贴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五、经费来源

退休乡村医生医龄补贴认定由镇社发办负责落实,资金发放由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按月发放,所需资金由镇财政统筹解决。

六、实施时间

退休乡村医生医龄补贴从2025年1月1日起发放。

该实施细则由重固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重固镇退休乡村医生身份和医龄认定表


附件

重固镇退休乡村医生身份和医龄认定表

姓  名


性  别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乡村医生从业起止时间

XX年XX月-XX年XX月,共计X年X月。

乡村医生从业所在村居


卫生室

社区卫生服务站

从业证件持有情况

乡村医生资格证书

医师(医士)资格证书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赤脚医生证

健康助理证

证件遗失,具体证件名称:                    

本人签字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手写),签字:            

证明人签字

(无证、证件遗失退休乡医证明人填写)

证明人①签字:

职务:

证明人②签字:

职务:

村居委认定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重固镇人民政府认定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该表格由村居委审核认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